珠三角明顯靠前,西翼和山區較發達城市居中,東翼和山區欠發達城市相對靠后 結論
報告最后得出結論:全省整体績效指數超過中位數,各地反差較大;珠三角中心市与東西翼、山區市差距明顯;從政府績效的角度,深圳市的表現优秀,并且与其他市形成較大的距离。但報告還發
現,公眾滿意度評价普遍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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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績效指數
各地反差大
報告中提到,基于技術性原因,按21個地級以上市簡單平均,全省地方政府整体績效年度指數為0.551;按121個縣(市、區)簡單平均(不計東莞、中山,兩市指數排序靠前),全省地方政府整体績效年度指數為0.520。同時,公眾滿意度指數因各市有效樣本量不同,按21個地級以上市簡單平均值為0.498,按樣本量(有效樣本量23777人)平均值為0.511(兩組數据均存在一定差別)。
以此為依据,報告做出判斷:全省績效指數超過了0.5的中位數,以五分制衡量,處于“一般”狀態。在21個地級以上市中,整体績效年度指數超過0.6的有4市,接近0.6的有3市;在121個縣(市、區)中,整体績效年度指數超過0.6的有21個區,相對于排序較后的市、縣,兩級政府整体績效的极差值(最高治愈最低值)不小,從這個意義上說,本項研究有效識別了兩組職能同質的被評价對象在年度績效表現上的差异。不過,与上級政府的要求來看,總体績效指數偏低,相當一部分市、縣績效傾向于負面,改善空間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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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級以上市
深圳位居榜首
研究表明,2006年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的政府整体績效指數最高的為深圳市,指數達0.677,超過全省均值0.551,五個領域層中,深圳市三個領域層指數排序全省第一,一項第二,但保護生態環境環境領域層指數為0.635,排序全省倒數第六。在市轄區中,全部6區整体績效指數全省排序均在第15位以前,其中福田區在縣級政府中,全省排序第一,羅湖區第三。各种情況表明,從政府績效的角度,深圳市的表現优秀,并且与其他市形成較大的距离。
但与此同時,深圳市績效指數結构中亦存在短項,即保護生態環境領域層指數僅為0.635,低于全省平均值,排序全省第16,在該領域層9個評价指標中,深圳市有相對績效最低的指標,從前景來看,深圳擁有較為特殊的發展軌跡,當社會經濟存量不斷壯大之后,增量如何變化,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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