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1個地級市政府整体績效指數及排序看
特點
從絕對值來看,報告將21個地級以上市績效指數進行了算術平均,從而得到全省2006年度政府整体績效的“平均指數”為0.551(K0),各領域層的指數依次是0.511(促進經濟發展,K1)、0.544(維護社會公正,K2)、0.677(保
護生態環境,K3)、0.586(節約政府成本,K4)和0.498(實現公眾滿意,K5)。
整体績效指數四大特點
●以100%(或1)為參照標准,整体績效指數為0.551,超過中位數,換言之,2006年全省地方政府整体績效或平均績效評价趨于正面。
●各領域層指數并不均衡,差异較大,高于平均值的領域層有:保護生態環境,績效指數最高,為0.677,節約政府成本,為0.586,而其它三個領域層指數低于平均值,分別為:促進經濟發展(0.511)、維護社會公正(0.544)、實現公眾滿意(0.493)。
●五個領域層指數的极值為0.179(0.498-0.677),相當于平均指數的32.5%,差异較大,即保護生態環境績效遠优于實現公眾滿意的績效。
●公眾對政府績效評价的主觀指數低于客觀指數評价指數,前者為0.498(由于各市的調查樣本量不同,按21個市樣本算術平均值為0.498,按全省有效樣本量平均為0.511),后者為0.580,相差0.082,為均值的14.8%。
排序結果四大特點
●21個地級以上市整体績效指數差异明顯。深圳市最高,為0.677,汕尾市最低,指數僅0.487。總体情況是:指數高于0.6的市有4個,即深圳市、佛山市(0.605)、東莞市(0.606)和廣州市(0.607),后面三市的結果十分接近;指數低于0.5的有三個城市,依次是揭陽市(0.496)、清遠市(0.491)和汕尾市(0.487),其他14個城市的評价結果介乎于0.5至0.6之間,其中肇慶市与韶關市,梅州市和潮州市的指數一樣,分別為0.534和0.514。
●珠江三角洲地區城市(共9市)在全省排序居前,排序前七位的依次深圳、廣州、東莞、佛山、中山、江門和珠海,均為珠三角城市(另外兩市肇慶排序11,惠州排序13),排序后七位的則為東西兩翼及山區市,包括汕尾(東翼)、清遠(山區)、揭陽(東翼)、陽江(西翼)潮州(東翼)、梅州(山區)和云浮(山區)。
●各領域層指數的分市排序和總体排序不盡一致。大部分市“各有优勢”,一些城市反差极為异常。以總体指數為比照標准,各領域層指數排序上下相差五位的城市不多,包括:江門市、茂名市、肇慶市和云浮市等,其他城市則差异懸殊。如深圳市,三項領域層指數全省排序第一(K1、K2、K4),一項第二(K5);但保護生態環境指數全省排序第16;廣州市的節約政府成本指數排序第19;東莞市總指數排序第3,但保護生態環境指數排序最后(第21位);另一些總指數排序趨后的城市,某項領域層指數排序卻居前,如陽江市,總指數排序第18,但保護生態環境指數(K3)排序全省第一,表現另類,又如清遠市,總指數排序全省第20,但節約政府成本指數(K4)排序第6,等等。
●單項指數最高值為陽江市的“保護生態環境”(K3)達0.793,最低的為揭陽市的“維護社會公正”(K2),僅0.347,相差懸殊。總体來看,從均衡發展的角度,各市及各領域層指數相當分化。



(編輯: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