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花園開發商狀告報社侵犯其名譽權敗訴
新快報訊 (記者 曹晶晶 實習生 方麗敏)業主在報紙上刊登《嚴正聲明》(簡稱《聲明》),開發商卻把報社告上法院,稱《聲明》嚴重失實,報社侵犯其名譽權。法院審理后認為《聲明》內容屬實,駁回原告的訴訟。
今年6月4日,廣東新快報
社(簡稱報社)應番禺區珠江花園業主梁世勇的要求,在6月4日的《新快報》A26版刊登一份《聲明》,稱開發商在明知業主大會即將召開的情況下,違法招投標另行選聘物業公司,且開發商實施拆毀業主共用的小區大門,封堵小區主要入口華軟通道,圈占業主的公共用地等。
珠江花園的開發商廣州市番禺南英房地產有限公司認為該《聲明》違背事實,侵犯其名譽權,導致其被讀者誤認為是黑心開發商,影響其對珠江花園的第二期開發。8月31日,開發商向越秀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報社停止侵犯,賠禮道歉,賠償1元。
報社辯稱:《新快報》刊登的《聲明》一文過程中,主觀上盡到了應有的合理謹慎審查義務,沒有過錯,更談不上惡意和重大過失。
法院經審理查明后認為,報社應業主梁世勇的要求,并在有梁世勇等30個珠江花園業主簽名确認的情況下刊登了《聲明》,其內容基本屬實,報社的刊登行為不違法,主觀上沒有過錯。且該《聲明》中沒有侮辱、誹謗原告的事實,原告起訴被告侵犯其名譽權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据,故駁回開發商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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