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想象小心求證
鄧海建
北京銀行日前因為网友披露其有上千名的“娃娃”股東引起了不少投資者的興趣,北京銀行日前公告對此進行澄清,指出該說法不實,同時指出,截至2007年IPO前,該行的未成年自然人股東僅84名。
此前有消息說“北京銀行的《招股意向書》里面出
現了上千名娃娃股東”,這些股東在北京銀行進行股份制改革時均未成年———這個虛虛實實的消息著實讓國人震惊,現在,北京銀行終于出面及時給這個“失實”的消息打了一個官方補丁。
坊間疑問似乎并未因此而止,或者說,我們對“娃娃股東”事件的猶疑未必在于究竟是“上千名”還是“84名”,而是如此扎堆顯眼的“娃娃股東”如何集中出現在北京銀行?關于這個問題,我們擔心的顯然不是几個娃娃,而是“娃娃股東”背后的游戲規則是否失衡。
北京銀行在公告中詳細介紹了這84位未成年股東的形成過程:其中信用社股東直接轉為北京銀行股東67人;2004年第四次增資擴股時形成股東15人(其中一人為原信用社股東,包含在以上67人當中,2004年增資擴股時增持);接受家庭成員贈与及繼承產生的股東3人。
這份公告反而讓公眾疑竇叢生:第一,正如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資本市場專家劉紀鵬所言:目前法律規定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單獨開戶炒股,即使炒股也必須由監護人代理,如果北京銀行存在未成年人股東,那么就應該在廣大投資者要求下披露其背后監護人的信息,但是在其招股說明書上并沒有披露,作為一個公共公司,這种信息不對稱顯然需要經受知情權的拷問;而無論是我國《民法通則》、還是當年的《居民身份證條例》,如果“娃娃股東”真正合法,北京銀行需要足夠證据說明這“67名未成年股東”當時都是成年內部職工直接以其未成年后輩名義入股。
第二,根据北京銀行公告:2004年第四次增資擴股時,“吸收了包括15名未成年股東(部分人員為免去以后贈予和繼承的麻煩,直接以其未成年的后輩名義入股)在內的547名自然人股東入股”。根据中國人民銀行銀辦函〔2000〕815號《關于城市商業銀行吸收自然人入股有關問題的批复》的規定:“新募集入股的自然人和原法人股權轉讓的受讓自然人僅限于城市商業銀行內部職工”,按照這個邏輯,“15名未成年股東”都應該是內部職工,這又与北京銀行此前聲稱“娃娃股東”主要是公開招聘的“應屆畢業生”說法南轅北轍———未滿18歲如何被招聘成為北京銀行的“內部職工”呢?
第三,已登記股東合法資料過于殘缺或曖昧。這個問題在“公告”中被規避了,而在公眾中流傳的北京銀行《非員工自然人股東名冊》的已登記部分,有姓無名、有姓名無身份證等怪現象似乎比比皆是。最近的《上海證券報》消息說:記者發現,在經過北京銀行和保荐人及律師多重審核無誤后才辦理登記手續的股東,依然存在明顯瑕疵———其中有2名股東沒有身份證號,10名股東只有姓沒有名。如此“審核”后的內容難免令人怀疑這些股東身份的真實性、是否有非法資金入股等敏感問題。
任何“娃娃股東”的身后,必然對應著一個“大人”:十年前動輒上百万的資金怎么敢冒政策風險的?這些娃娃的“富爸爸”們又是何以如此“巧合”地把小概率的雷同全上演在一家上市公司?證監會等職能部門是該好好審查一下了,也算是為了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還原娃娃們的清白、加速流言的湮滅吧。
(編輯:曉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