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搶劫團伙昨過堂
新快報訊 (記者 余亞蓮 實習生 任仲杰)廣州市一搶劫團伙專門選在凌晨時分下手,強行砸開倉庫門鎖,然后一擁而入大肆搶劫,在搬走一切值錢的東西后駕車逃之夭夭,一年之內在黃埔區、天河區、蘿崗區等地竟作案21次之多。昨日上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被告人李紅剛、陳偉、霍開胜、張學兵、路長林、蔣中河被控搶劫罪,被告人張任成被控收購、銷售贓物罪。
据公訴人指控,被告人李紅剛等六人自去年1月起,駕駛面包車,攜帶刀具、鐵棒等物,專門選在凌晨3時左右四處行搶,犯案地點均為城郊附近,加油站、工地、商店、倉庫頻頻被這伙人“光顧”。他們看見門上挂著厚重門鎖的就直接砸開,遇見有守夜人員反抗的就直接綁起來,最瘋狂的時候他們甚至一夜之內連搶2家。通過這种“打、砸、搶”的模式,至今年7月,他們已經犯案21起,搶劫現金近百万元,另有電腦、手机等大量財物。
被告人張任成則專門負責銷贓,大量“戰利品”通過張任成之手轉換成現金,隨后被眾人均分后揮霍一空。
面對指控,眾被告紛紛辯稱指控“不完全屬實”,霍開胜、張學兵等人聲稱自己只參与了八月之后的搶劫。
目前,本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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