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各附屬醫院都將复查醫保病人資料
新快報訊 (記者 陳紅艷 實習生 黃自華 通訊員 劉澤煬)昨日,中山大學就其附屬二院被停醫保服務協議事件召開新聞發布會,該校副校長汪建平表示,校方已責令中山二院院長黃洪
章及該院分管醫保的副院長停職檢查,并要求醫院提出整改意見認真整改。
一正一副均停職檢查
据悉,在今年市勞動保障部門進行的社保相關政策及履行服務協議情況年度檢查中,中山二院、中山二院南院被爆出存在偽造病歷挂名入院,分解參保人住院人次及醫療費用,將不符合現行住院標准的參保人安排住院治療等一系列嚴重違規騙保行為。
針對中山二院此次的騙保行為,中山大學党委書記鄭德濤在發布會上表示:“這是嚴重的違規事件!醫院遇到這种重大事件都未及時向學校報告,也屬嚴重違規!目前,校方已責令中山二院院長及分管副院長停職檢查,并就此事向學校提交正式報告。同時,中山二院必須嚴格按照廣州市有關部門的處理意見,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認真執行。”
各附院复查醫保資料
中山二院及其南院在醫保方面存在違規行為,那中大其他附屬醫院是否也有類似問題存在?對此,汪建平解釋道:“昨天上午從媒体得知二院違規事件之后,中大醫管處就召開了會議,要求各大附屬醫院嚴格執行与醫保部門的協議,并且把各大附屬醫院醫保病人的資料調出來复查,核查是否有違規行為。”
中大坦承監管不到位
“此次騙保事件發生后學校一直不知情,直至媒体曝光此事,這是否意味著學校對附屬醫院的監管不到位?今后如何加強監管?”對于記者的提問,汪建平坦承:“一直以來學校對附屬醫院都有八個方面的監管。但是,原來校方确實忽視了對醫保局与醫院協議這一塊的監管,因為醫保意見一般都會直接反饋給醫院這個獨立實体,但是醫院應該向學校匯報類似重大事件。對這一塊的監管今后我們會加強。”
對于整改期間兩院病人就診的問題,校方表示,對9月26日前已經開始治療的醫保病人,可不用轉院,繼續治療直至出院,而急診的醫保病人則照常接收。

黃洪章:就任院長十年曾是抗非功臣
新快報訊昨晚記者登錄中山二院官方网站,找到了黃洪章的相關文字介紹。記者還從其它渠道查詢得知,黃洪章曾在非典時期立下大功。
黃洪章,男,1952年2月出生,現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山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又名孫逸仙紀念醫院)院長、党委副書記。從1993年起享受政府特殊津貼。
他長期從事頭頸腫瘤、牙槽重建和唇齶裂治療与基礎應用研究,曾獲多項科研成果,已發表論文70余篇。
1997年3月上任院長后,推出“以學科建設為龍頭”和“科教興醫、人才為本、外引內培、造就精英”的戰略方針,推動醫院全面發展,三年科研基金數超過了過去10年的總和。1998年、1999年中山二院先后被廣東省授予“百家文明醫院”和“白求恩式先進集体”稱號,他本人被評為廣東省精神文明建設積极分子和學校优秀党務工作者。
市內三甲醫院直指醫保漏洞:治醫保病人“動不動就虧”
新快報訊 (記者 林菁 肖萍)“社保報銷定額定得偏低,我們也只能拉低補高,也就是勉強拉平!”提及中山二院近日曝光的“暫停醫保服務事件”,昨天一些醫院負責人坦言,目前醫院治療醫保病人的确是“動不動就虧”。
大手術動不動就超額
据透露,廣州市醫保中心与三甲醫院簽訂的住院定額是9800元/人次,也就是說,一名社保病人住院,醫院可從醫保中心獲得9800元的報銷額。不過,一些費用較高的病种,如心臟支架手術、關節置換手術,可進行單病种核算,“不過,操作也很難。以關節置換手術為例,以前是做一例虧一例,現在,雖然每例病人可獲2.5万元的報銷額,但要知道,一個人工關節就得兩万元!”市內一間著名三甲醫院醫務處負責人稱。遇到心肌梗塞、癌症大手術等病人,搶救和治療費用更是高達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院方對于這种醫保病人非常頭痛:如果積极搶救,必定超額,超額部分可能要醫院承擔;如果根据醫保的定額來治病,病人可能就沒了康复的机會。
患者長期住院醫院墊錢
一些并非重病的醫保病人“長住”醫院也加重了醫院的負擔。某市級三甲醫院醫保科負責人也向記者透露,去年有個退休老人患了泌尿疾病入院,本來可以早早出院,卻因為家人不愿意照顧而使其留在醫院,幫他派了專門護士,使用醫保服務一年多,一直不肯出院。“對于病人來說醫院是個庇護所,但是醫院卻要為此墊付巨額的費用。
起付費一刀切不利分流
廣州某三甲醫院副院長也表示,之前也听說過分解病人住院獲取醫保費用。但醫保政策也存在不足的地方,對各個醫院不應該“一刀切”。“我們醫院的醫保定額約為8000元,而市第一人民醫院是1万元,可是病人住院起付費用都是同一個級別,大約是1000多元。”該負責人不滿地表示,“既然都是市級醫院,費用就應該按比例支付,住院起付應該分別是800元和1000元。”這名負責人還稱,因為報銷額度高,導致病人都愿意去大醫院看病住院。他說,“這樣很不利于病人分流,導致公共醫療資源的浪費。”對此,該負責人建議醫保中心多和醫院協商溝通,以防“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市醫保中心回應:“不能以個案來說事”
新快報訊 (記者 文安 見習記者 陳揚)就某些醫院的“苦衷”,昨日下午市醫保中心主任張秋紅接受記者采訪,回應了院方某些說法。
記者:有醫院說定額不夠支付病人的實際費用,你怎么看?
張主任:定額的确定有兩個依据,一個是依据該醫院前兩年收治病人的平均費用來做基數的;第二個則是依据該醫院收治參保病人的平均費用情況。兩者平衡考慮才得出病人基本醫療保障的標准。而且如果有病人的費用屬于大額醫療費,只要超出基本醫療保障費用的4倍,那醫院可以按服務項目,一一列好,屬于醫保的費用是多少,我們都給結算。(語重心長地)關鍵是要學好政策,嚴格、准确地執行政策,不能以個別案例來說事。別的醫院都可以控制,為什么它(中山二院)就不行。
記者:會不會存在醫院為病人著想,安排不符合現行住院標准的參保人住院治療?
張主任:現行住院標准都是有嚴格規定的。我們這次請了醫院的專家對其進行醫療規范評審,發現該醫院降低了標准,有違醫療管理規定。這些都是有政策,有規定的,不是說為病人著想就可以這樣做。
記者:在檢查中,是否還發現有其他騙保行為?
張主任:目前主要是這三种情況比較突出(偽造病歷挂名住院;分解參保人住院人次及醫療費用、將不符合現行住院標准的參保人安排住院治療)。對方將以上相關醫療費用向醫保經辦机构申報支付,但我們發現了問題,沒有批准,所以還不构成騙保。我們采取停止它(中山二院)醫保服務3個月的措施,希望這樣能起到一個警示、教育的作用,希望以后不要再有其他醫院重蹈覆轍,(所有醫院)都嚴格、准确地執行政策。
(編輯:左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