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勞動合同法》及應對策略
新快報見習記者 王熙上/文 黎廣/圖
第18期(總106期)
主題: 新《勞動合同法》解讀及應對策略
時間:2007年9月22日
地點: 廣州市天河崗頂(好又多超市旁)僑鑫教育大樓附樓605室
策划: 蔣江敏 (新快報經濟中心 副主編)
梁錫崴 (廣移教育服務有限公司)
嘉賓: 吳暉 ◆廣州市勞動保障局原副局長,現任廣州人力資源管理人學會會長
主持人語
從明年1月1日起,歷經兩年多醞釀討論并獲通過的新《勞動合同法》將正式實施。据本期嘉賓介紹,与舊的《勞動合同法》相比,新法增加了若干有利于勞方的條款,如工作地點和職業病危害等防護條款、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條款、合同到期前終止要付經濟補償金條款等等。
對于勞方來說,在拖欠工資、強迫勞動和其他勞工虐待行為屢屢被曝光的今日,該法無疑是勞動者權益保障的福音。然而,一片叫好聲中也攙雜了一絲雜音:有外資机构公開表示,新法的實施阻礙了勞動力要素的自由競爭,增加勞動力成本。
實事求是地看,如果完全按照新法的規定不折不扣地加以執行,企業的用工成本和壓力的确將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傳統行業的勞動密集型企業(以OEM代工為主)更是如此。當然前提是企業不采取違規違法手段。在這种情況下,企業也需要生存,也需要尋求各种自我保護的措施,這是企業与社會之間的博弈。
在嘉賓對新法進行解讀后,我們才知道,新法的出台,企業無需過于不安,勞動者也無需過于欣喜。現實的工作該怎么做還得怎么做,彼此不會因為一部單薄的新法而發生翻天的變化。我們長期處于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時代遠未結束。只要深入研讀新法,我們都能找到解決問題的對策。
夏威夷大學一位中國法律問題專家認為,中國的新《勞動合同法》是"在財富差距不斷擴大、形勢日趨緊張"的背景下出台的,實施這一步驟,反映出"中國政府希望在鼓勵投資的欲望和改善工人生活條件的需要之間實現平衡"。新法能否實現這种平衡,靠的是勞資雙方對新法的正确認識和解讀。
《勞動合同法》實施后,用人單位不与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將付雙倍工資;老板不能隨便炒員工魷魚,否則要支付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就意味著要与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超過一年不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与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明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施行之后,這一切都將成為現實。
相較于1994年頒布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對《勞動法》中的部分規定進行了進一步完善并加以細化,同時針對目前存在的問題加以規范,改變了許多“游戲規則”。
《勞動合同法》將側重保護勞動者哪些權利?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新規,以及無固定期限合同將給用人單位帶來怎樣的挑戰?用人單位如何正确理解和執行《勞動合同法》,依法將風險降到最低?廣州市勞動保障局原副局長吳暉做客本期管理沙龍,結合大量實際案例,解讀《勞動合同法》,并在法律框架內探討勞動者与用人單位雙方規避風險的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