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力建
最近,茅于軾先生在報上發表了題為《為富人說話,為窮人做事》的文章,文章認為“現在為窮人說話的人很多,替富人說話的人很少。另一方面,為富人辦事的人很多,為窮人做事的人很少”。因而主張“為富人說話,為窮人做事”。文章發表后,引來不少爭議,有人認為茅先生這种講法是“從骨子里瞧不起窮人,
認為窮人沒有創造財富的能力,只能等富人賺了錢,才能‘為窮人辦事’”。
筆者認為在今天的中國,應強調的既不是“替富人說話”,也不是“為窮人做事”,問題的關鍵僅僅在于:能不能給國民公平的公民待遇?換言之,我們能不能做到國內民眾的公民一体化?
明眼人都能看到,我們今天社會的弱勢群体最需要的救濟,不是物質層面的救濟,而是權利上的救濟。有了權利,任何人都可以創造出自己希望的生活。阿基米德曾有言:“給我一個支點,我將撬起整個地球。”對一般民眾而言,這個支點,就是公平的公民權利。因而,要真正消除貧富差距,化解階級矛盾,其關鍵只能是平均權利,也就是說:一國之內,無分貧富,不管种族,一律平等———這种平等當然是指起點的平等,亦即基本權利的平等。至于終點,那就需看個人的努力跟把握机遇的能力了。
只要有机會,任何人都可以致富。弱者原本不需要任何施舍的,他們依靠自己的力量,原本可以在經濟上自立。他們現在之所以做不到這一點,不是他們懶惰,不是他們無能,而僅僅是因為權利的貧困。他們既缺乏与資本談判的權利,也缺乏自由勞動自謀生路的權利。這最大限度地加劇了他們的生存風險,抬升了他們的生存成本。
解決貧富差距,不在“均富”,而在“均權”。所謂“均權”,就是指給社會成員創造財富和積累財富的平均權利。換言之就是:不追求結果的公正(即所謂“均富”),而是追求起點的公正(即“均權”)。
“均權”体現在下面三個方面。首先是讓社會成員平等地享有讀書和工作的權利。我們很難設想:一個博士跟一個文盲能享有同樣的工作机會和工資水平。而要做到這一點,除了政府加大對教育投資外,還必須放開民辦教育,讓公辦學校与民辦學校在平等競爭的基礎上,為社會成員提供平等教育机會。
其次是讓社會成員平等地享有自由選擇自己生活的權利。要讓人民舉起自己的“手”自由地投票選擇自己的管理人員,要讓人民的“腳”有遷徙的自由,這樣才能讓他們選擇适合自己生存的地點。保證了他們這兩方面的權利,才可能真正產生一個能体現人民意志保證人民權益的政府,才可能真正為人民提供一個自由發展追求財富的政治空間。最后,是言論權利的平等———人民群眾有自由發表自己的言論,并用自己的言論影響社會謀求公平的權利。
如果我們不著眼平權關鍵,卻斤斤計較于貧富問題与該不該為窮人或富人說什么做什么,那么,我們不僅會蒙上撿了芝麻丟了西瓜之譏,還會因此錯過改革机會,貽誤社會順利轉型。
(編輯:曉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