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一篇文章被索賠万元,正當維權還是惡意訴訟?
新快報訊 (記者 曹晶晶 實習生 李惠媛) 被稱作“网絡王海”的北京三面向版權代理公司(以下簡稱三面向公司)在全國范圍內掀起了“网絡維權”風暴,這次他們向廣州的网站發難,將廣州市農業局主管的廣州市農業信息中心(以下簡稱
信息中心)告上法院。而被告方則稱這是一起“典型的惡意訴訟”。据悉,不久前三面向公司還把番禺區農業信息网、廣東農業信息网告上法院。昨日,廣州各大网站有關負責人都旁听了此案。
2005年6月13日,學者廖星成与三面向公司簽署了《版權轉讓合同》,廖星成將包括其所著的《農民增收所關注的十大熱點問題》(以下簡稱《熱點問題》)在內的14篇文章作品除署名權以外的全部著作財產權轉讓予三面向公司。這14篇文章總字數約10.7万字,轉讓金為9040元。
一個多月前,《熱點問題》(共27500字)被廣州市農業信息中心管理的廣州農業信息网(www.gzagri.com)网站轉載了,卻沒有向廖支付稿費。
獲得《熱點問題》版權的三面向公司將廣州市農業信息中心和其主管單位廣州市農業局告上了法院,索要稿酬10000元,公證費1000元,查檔費120元,律師費2000元。合計13120元。由于廣州市農業信息中心是獨立法人,廣州市農業信息中心成為唯一的被告。
庭審焦點
被告:為獲暴利惡意訴訟
昨日,被告信息中心的法定代表人范翠在法庭上承認了轉載文章的事實,但指出對方的行為是惡意訴訟。他指出,該文章轉載的時間為2005年5月24日,而三面向受讓版權的時間為2005年6月23日。受讓后,三面向公司未向信息中心提出任何刪除和支付稿酬的要求,而是直接告到法院,這种做法看起來非常蹊蹺。
被告的代理律師指出,三面向公司的“維權”有一套模式:先檢索哪些网站轉載了學者文章,然后留證据,進而向相關單位發出律師函,指出侵權,要求賠償,每篇文章索賠几千元不等。“相對而言,他們購買版權的費用很低,而他們因此稿獲得的賠償款,遠遠多于版權費。加上一篇文章可能被許多网站轉載,他們可以同時告很多家,獲利更大。”
以本案為例,該轉讓合同14篇文章總字數約10.7万字,轉讓金為9040元,平均稿酬為80元/千字。而原告起訴書索取被轉載文章(共27500字)的稿酬10000元,高達363元/千字。被告認為應該按照《報刊轉載、摘編法定許可付酬標准暫行規定》第三條,報刊轉載、摘編作品的付酬標准25元/千字計算稿酬。
“明明一個電話就能解決的事情,原告一定要鬧上法庭,花費大量的查檔費、公證費、律師費。原告的惡意訴訟浪費了司法資源!”被告方表示自己不是故意不給稿費,而是网上的作者很難找到地址,他們已經在网站上留下了聯系方式,并寫明請作者与之聯系。
被告還在法庭上強調:自己是廣州市農業局主管的事業單位,网站是公益性質的,本身沒有收益。根据《信息网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六條:國家机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向公眾提供已經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因此不需向三面向公司支付報酬。
原告:正當維權,索賠合法
對于被告的辯解,原告律師表示:网站使用作品,就應按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根本不存在惡意訴訟。關于索賠金額,原告是根据國家版權局辦公室對《關于如何确定攝影等美術作品侵權賠償額的請示》答复的函按著作權人合理預期收入的2-5倍計算的。因此原告按照70多元/千字再乘以5倍計算得出1万元稿酬。
案件影響
穗各大网站:“不敢隨意轉載了”
由于网絡轉載侵權的現象十分普遍,廣州城內的各大网站有關負責人都旁听了此案。“网絡上一直都是你轉我的,我轉你的,原本就是一道免費的午餐。”南方网的工作人員感嘆,“原來很少有人去較真地‘討要稿費’。現在作者的維權意識提高了,我們也不敢隨意轉載了。”
但一些网站負責人也倒了苦水:“网上的作者一般都找不到地址,我們一般都在网上標明了請文章作者与我們聯系,并寫出了聯系方式,但像這种根本不与我們聯系,直接就告上法院的,我們真不知道怎么辦好。”
下一個被告:廣東省農業廳
那么,三面向公司到底是一家怎樣的公司呢?据了解,三面向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主要從事圖書策划、出版等業務。該公司同100多位作者簽訂了版權轉讓合同,包括1000多篇文章。
2005年起,三面向公司開始憑借和作者之間的版權轉讓合同,將數百個無償轉載這些文章的网站(多是政府和知名的企業网站)告上法庭,要求支付侵權賠償費等相關費用。目前官司涉及北京、長沙、西藏、合肥、南昌、青海等地。
本月20日,三面向狀告廣東省農業廳侵權一案將在天河區法院開庭。
新聞鏈接
南昌法院:不能讓原告通過訴訟牟利
三面向公司在南昌市打了相同類型的官司,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有關人士表示,當前网站使用他人文章如何支付報酬仍然缺乏制度規范。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如果發現當事人有趨利性訴訟的特征,則應在判決數額上把握幅度,做到既保護原告的正當權益,又使其無法通過訴訟獲取暴利。
网站如何做到不侵權
网站轉載他人文章而不侵犯其著作權,一般有以下几個原則:沒有署名的文章不要轉載,這一般是其他网站擅自轉來的文章,一旦轉載很容易造成侵權;文章最后注明“未經許可,不得轉載”字樣的,如果要轉載一定要經過作者同意,并支付稿費。最后,未注明不得轉載的,网站可以不經同意隨意轉載,但是仍要付稿費。如果實在找不到作者,完全可以直接將稿費交到當地的版權中心,就可以避免法律風險了。
(CY/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