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發文明确非編制消防隊員的保險福利待遇
新快報訊(記者牟曉翼 實習生林瑤 通訊員蔡益華)非編制消防隊員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終于有了著落!廣州市政府于9月6日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廣州市多种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的通知》,明确規定了廣州多种形式消防隊員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必須得到保障。
据統計,目前全市已有合同制消防員488名,分布在全市11個消防站執勤;有專職消防隊115支,1800多名專職消防隊員,配有各類消防車200多輛,消防船2艘;義務消防隊達到了8814支23.3万人,全市覆蓋率達到了98%。這些多形式消防力量在扑救初期火災中發揮了積极的作用。但是,由于這些消防力量屬于非編制,部分用人單位為求節約成本,只將專職消防隊當做普通用工對待,非但工資待遇沒有加強,就連必要的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也不購買。
通知明确,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督促使用多种形式消防隊員的用人單位与之按勞動保障法規建立勞動關系、參加社會保險,确保多种形式用工的消防隊員依法享有工資、醫療、工傷等各項勞動和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各級交通部門要積极協調,為專職消防隊執勤消防車輛辦理汽車牌照、取消或減免養路費、橋隧費、高速公路通行費等。
通知對專職消防隊裝備水平也作出了規定:參照國家《城市消防站建設標准》,全年GDP不滿5億元(含)的鎮,至少要給專職消防隊配備一台消防車、一台消防手抬泵和最低標准的隨車滅火器材;全年GDP超過5億元不滿10億元的鎮,要按照建設二級普通消防站要求配備2至3台消防車和隨車滅火器材;全年GDP超過10億元(含)的鎮,要按照建設一級普通消防站要求配備4至6台消防車和隨車滅火器材。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占員工總數的30%以上,其他單位占10%以上。
(編輯:Rob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