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部門表示:企業不發高溫津貼就是克扣工資
新快報訊 (記者 文安) “私企老板能給我們發高溫津貼嗎?我們領不到津貼怎么辦?”高溫下工作可享津貼的消息公布后,很多讀者提出這樣的問題。針對類似問題,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明确表示,高溫津貼屬于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
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發放,屬于克扣拖欠工資,勞動者可及時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投訴。
室內室外只差50元公平嗎?
天河區天河路某小區保安劉先生問:我是小區保安,值班時不僅要暴晒,還得穿著皮鞋扎著腰帶站著晒!我們是在室外高溫環境下工作的,按規定有150元津貼;現在在辦公室吹空調的文員,他們工作的環境是非高溫吧,拿100元,比我們少50元。但高溫時室內室外的溫度相差10℃,津貼差別好像不公平。
回應:确定高溫津貼標准,是為了“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保障企業職工在夏季高溫條件下勞動生產過程中的身体健康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据廣東夏季高溫時間長、影響大的實際情況,著眼的是廣大職工的“保障身体健康”等的實際需要,因此采取了“普惠制”的模式。至于具体的標准,則是參考了國內其他地區的標准及過去本省的一些經驗。
企業不發高溫津貼怎么辦?
開發區某企業員工李小姐:我在私人小企業打工,老板平時就喜歡找理由克扣工人工資。要發高溫津貼當然是好消息,但我擔心像這樣的企業不按規定發放,如果領不到我該找誰呢?
回應:高溫津貼是勞動者工資組成的一部分,每年6-10月都要發放,任何用人單位不僅要按規定發放津貼,還應視高溫天气情況向職工免費供應符合衛生標准的清涼飲料。
如果私人企業違反規定不發津貼,就屬于克扣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直接到勞動保障部門舉報投訴。
(CY/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