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四會黑幫“龍興社”案二審判決維持原判
新快報訊 (記者 曹晶晶 實習生 李惠媛 通訊員 杜曉輝)近日,廣東省高院對曾經轟動一時的四會市黑幫“龍興社”作出了二審判決,維持肇慶市中院的一審判決。四會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陳國陽因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獲刑8年半,四會市公安局
治安管理股原股長張偉洲因同一罪名獲刑6年。31名“龍興社”成員分別因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2項罪名,被判處死緩到1年4個月不等的刑罰。
命案扯出“警察黑老大”
2005年2月24日,時任四會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的龍杰鋒駕車出行時,被兩名持槍男青年連開3槍打死。這一命案惊動了廣東省公安廳。經過調查龍杰鋒的另外一個身份顯露出來,他竟然是四會最大的黑惡勢力“龍興社”的老大!
“龍興社”的罪惡黑幕隨之浮出水面。据警方公布的資料證實,龍杰鋒1997年進入廣東省警校學習,1999年8月加入公安隊伍。与此同時,龍杰鋒帶著家鄉羅源的一幫兄弟出來“撈世界”,以龍杰鋒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集團“羅源幫”初步形成。2002年以來,龍杰鋒將”羅源幫”取名為“龍興社”。
橫行四會背五命案
“龍興社”成立后,制定了行動綱領,建立了嚴密的組織,進行了明确的分工。他們經常持獵槍、砍刀、鐵棒在四會市大肆尋釁滋事、聚眾斗毆、收取保護費、開設賭場、強占收取河沙開發權,還稱霸魚市、在學校結團組社并妨害執法部門執行公務。
為了爭奪利益壯大組織實力,“龍興社”還先后非法購買了刀具、槍彈等武器,多次与其他黑惡勢力打架斗毆20多起,致5人死亡,多人受傷。為了籠絡人心,龍杰鋒及“龍興社”對一些因違法犯罪受傷、死亡的組織成員支付醫藥費或對其家屬進行撫恤。而四會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陳國陽、四會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股原股長張偉洲等人一直為龍杰鋒充當“保護傘”,致其長期作惡卻一直沒有事發。
龍杰鋒在瘋狂擴張勢力的同時也和其他黑社會組織結下了梁子。自稱“被龍杰鋒三番四次地追殺,逼得走投無路了”的黑社會成員梁金國終于在2005年2月24日干掉了他。
二審維持原判
2006年4月25日,肇慶中院公開開庭審理“龍興社”案,31名黑幫成員和陳國陽、張偉洲一起坐在肇慶中院的被告席上。2006年8月10日肇慶中院一審宣判,31名“龍興社”成員分別因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2項罪名,被判處死緩到1年4個月不等的刑罰。四會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陳國陽因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獲刑8年半,治安管理股原股長張偉洲因同一罪名獲刑6年。“龍興社”頭目黃向華不服提出上訴,近日廣東省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圖:“龍興社”覆滅,四會百姓鳴炮慶賀。
(編輯:左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