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華社電 19日下午,鐵岭市“4·18”事故處理組新聞發言人向記者透露,18日早晨清河特鋼有限公司32名遇難工人使用的那間會議室,系臨時使用。
此次新聞發布會上,有記者提問:按相關安全操作規程,鋼水包較近范圍內是不能設置休息室或會議室的,而此次遇難者使用的會議室,距出事的鋼水包僅五六米遠,新聞
發言人有何解釋?
新聞發言人回答:“那間屋子原是企業的一個備品倉庫,平時零散放些工具,會議室在二樓,當天因為厂區生產噪音較大,因此開交接班短會時,臨時將會議室挪到出事的那間屋子”,“那間屋子系臨時使用。”
(夏天/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