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四家公司老總的丈夫出院后告妻子虐待敗訴,當庭表示要上訴
新快報訊 (記者 曹晶晶 實習生 方麗敏 通訊員 荔法宣)何先生在被妻子強行送往精神病院、再被醫生診斷為偏執狀態后,以虐待罪將發妻陳某告上法庭。昨日,荔灣區人民法院判決妻子陳某無罪。何先生不服,當庭表示上
訴。
吵架后被送精神病院
何先生經營著四家公司,身家不菲,家住二沙島。其自訴稱,他和妻子結婚22年,感情一直不錯,1985年育有一子,初中畢業后到英國留學。
2005年12月20日晚上,夫妻兩人因為一件小事當街吵了起來,他气起來便推了妻子几下,結果二人鬧上派出所。到了午夜,他家進來三個陌生人,二話沒說就把他綁了起來。這時,他听見妻子對那几個人說他有精神病,叫他們把他送院治療。“我在里頭整整住了30天……這真是煉獄般的折磨。”何先生說,住院期間,妻子陳某百般阻撓他出院。最終出院后,他以妻子陳某犯虐待罪自訴到荔灣區法院。
對于丈夫的指控,陳某另有說法:吵架當天,她遭到了丈夫的毆打,她覺得丈夫的精神狀態有問題,所以去派出所報了案,并且聯系了廣州某腦科醫院來帶丈夫去治療。
庭審中,何先生出示了他与一個醫生談話的錄音等證据,錄音中那位醫生說他認為何先生沒有精神病。但是法院沒有采納此證据,因為該錄音沒有經過被錄音人的确認,且錄音材料的來源、制作均存疑。
妻子陳某則出示了儿子的證言。小何稱父母吵架的那天晚上,他和媽媽都覺得爸爸精神异常,他還說爸爸平時性格多疑,常因小事打媽媽。
一審判決妻子無罪
法院審理認為,陳某在和丈夫吵架時發現丈夫精神异常,將丈夫送院診治是正常的為夫求醫行為,并非虐待行為,且醫院接診收治了何某更進一步證實了陳某主觀上無虐待故意。且醫院是通過對何某的親友了解及對何某本人多次面診后作出診斷的。法院于是判決陳某無罪。
听完判決,何先生當庭表示:“我身為几家公司的法人代表,怎么可能有精神病?”他認為此事是妻子有計划的謀害,目的是奪他的財產。
對于儿子的證言,何先生說,自己平時對儿子很嚴格,且拒絕了儿子要買高檔轎車的要求,父子關系不好,而妻子一直寵著儿子,挑撥父子關系。
三場官司都在二審中
在此之前,何先生還經歷了兩場官司。他從精神病院出院后的第四天,就收到法院的傳票———妻子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割總价值約630万元的3處房產和价值約160万元的3家公司的股權。2006年2月,荔灣區法院一審判決二人离婚。何先生對財產分割不服而上訴,該案還在審理中。
2006年8月,何先生還將“關”了他30天的廣州某腦科醫院告上法庭,要求醫院為其恢复名譽并作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經濟損失共100万元。法院審理后判決何先生敗訴。何先生也提出了上訴。
(夏天/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