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案發震惊佛教界,警方10天破案逮捕3人
新快報記者 余亞蓮 實習生 黃麗
7年前,光孝寺一聲巨響,首座大師的“座駕”———皇冠轎車爆炸,10天后,寺內一僧人、一門衛、一電工被捕———這就是當年震惊佛教界的“光孝寺爆炸案”。時隔7年,因爆炸罪獲刑8年的僧人、電
工、門衛仍在“喊冤”,出獄之后繼續申訴。昨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借用四會法院的法庭對此案進行再審。
庭審中,控辯雙方竟一致承認當年這起大案是一起沒有作案動机的“無頭案”。更加离奇的是,電工楊學華當庭說,自己7年前寫下的“認罪狀”是照著公安机關的版本“臨摹的”,其中“很多字不會寫,就在上面畫個窿(圓圈)”。
●昔日案情
老和尚座駕被炸 小和尚“皈依”牢門
1999年12月7日中午12時40分許,游人如織、香煙繚繞的百年古寺光孝寺,一群人大代表參觀完畢,正准備离去。突然一聲巨響,首座大師釋宏滿停在寺內的座駕———皇冠3.0轎車突然爆炸,車身被炸得蹦了几蹦,后尾箱被炸爛,路過的一名女香客左腿被炸傷。
僅10天后,警方宣布破案,3名光孝寺的內部員工———僧人王華強(法號釋光強)、門衛許創林、電工楊學華被抓獲。
2000年9月,廣州市越秀區法院審理此案后認定如下犯罪事實:1999年12月3日,僧人王華強找到電工楊學華和門衛許創林密謀購買炸藥。5日晚上,許創林在“中間人”林廣宇的介紹下,向一名叫“大成”的外地人購買了炸藥、雷管、電池、計時器等,并帶回光孝寺。其后,由電工楊學華自制了兩枚炸彈。7日凌晨2時,由王華強、楊學華負責望風,許創林將自制炸彈捆綁在釋宏滿法師的小轎車尾部底處。當天中午12時41分,炸彈發生爆炸。
此案經越秀法院一審、廣州中院二審,3人最終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
3被告不服,7年來不斷地向廣州中院、廣州市檢察院、廣東省高院多次提出申訴。此案在佛教界影響很大,光孝寺原住持釋新成大師,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佛教協會會長釋明生等都曾多次為此案呼吁。
2003年9月,案件出現轉机。該案辯護律師找到了公訴方的一名關鍵證人曹某,曹某竟表示,自己在公安机關作的口供都是“胡編亂造”的。昨日上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此案。

上圖:廣州光孝寺香火鼎盛。(資料圖片)新快報記者 宁彪/攝
●庭審焦點
當年大案竟無犯罪動机
7年后的今天,當初入獄的3人中已有兩人因減刑或假釋而出獄———2004年3月,王華強被假釋;2006年11月,楊學華因減刑,刑滿釋放。昨日庭審中,只有還在服刑中的原光孝寺門衛許創林是戴著鐐銬上庭的。庭審中,控辯雙方對以下几點爭議最大:
焦點一:和尚爭“住持”指使炸車?
首先是犯罪動机。
辯方提出,7年前,3被告被迫作出的“認罪口供”均稱,當時大和尚釋宏滿和大和尚釋明生(現任全國人大代表、光孝寺住持)爭當光孝寺住持,為搏位,3人受釋明生的指使去炸車。
就此犯罪動机,辯方認為“純屬子虛烏有”,且釋明生大師已明确否認。如果非要認定這一犯罪動机,則必須傳喚釋明生出庭質證。
對此,公訴机關則認為沒有必要,因為公訴人也認為,根据現有證据來看,該案跟釋明生無關,“根据相關法律法規,爆炸罪可以沒有犯罪動机”。
至此,該案成了一起沒有犯罪動机的“無頭案”。辯方質疑,三被告當時都是二十几歲的鄉下青年,文化低,与車主也無冤無仇,亦無利害沖突,他們干嘛要冒坐牢甚至殺頭的風險去炸車?
焦點二:下車小便撿個炸彈?
其二,對于炸彈來源眾人說法不一。
在7年前的“認罪口供”中,王華強說,在出差路上下車小便,撿了個炸彈;楊學華說,炸彈是自己做的,剩余的炸藥倒到香爐里燒掉了;許創林說,楊給了100塊,自己貪了50塊,用剩下的50塊在一個叫“大成”的外地人手中購買了炸藥、雷管、計時器、電池等等。
律師質疑,炸藥能放香爐里燒嗎?“大成”的東西這么齊全,是開炸藥制造鋪的?為什么公安机關至今找不到大成這個人,到底有沒有這個人存在?炸藥、雷管、計時器、電池一共只花50元?
焦點三:做個炸彈就像搭積木?
其三,制造定時炸彈就像小孩搭積木那么容易?
辯方質疑,以電工楊學華小學沒畢業的文化水平和別人代考得來的電工證書,他根本制做不出一個帶有定時器的“高級炸彈”。
楊學華昨日則在庭上說,“當時公安机關說炸彈上要有個孔裝雷管,問我屋里有沒有電鑽,我就說電工房里沒電鑽,那就搞個水泥釘打洞吧。”于是,楊學華昔日口供中“制造”出來的炸彈竟然是用水泥釘在厚厚的鐵塊上鑽出一個洞來裝引線的。律師質疑:“水泥釘能把厚鐵塊儿打個洞?”
此外,依照三被告7年前的“認罪口供”,還原出的是一個拇指粗細的炸彈,但据現場殘余物還原的炸彈是一個直徑達2.5寸的炸筒,兩者相差太遠。
對此,公訴方認為,几個被告人的描述可能會有一些誤差,但這些小誤差,并不影響炸彈的制作過程。
焦點四:“認罪狀”上畫個窿?
第四,辯方還認為,7年前的“有罪供述”是在公安机關刑訊逼供或者誘供的情況下作出的。
3被告也紛紛在庭上表示,自己被審問了“兩天兩夜”或“三天三夜”不給睡覺,而且其中兩被告的妻子當時要生孩子了,“公安机關表示,簽了字就能回家看老婆”。
另外,7年前,電工楊學華有一份親筆書寫的“認罪狀”,該“認罪狀”上畫了很多個圓圈。楊學華昨日在庭上說,這個“認罪狀”是照著公安机關寫好的版本“臨摹的”,但由于楊小學沒畢業,“其中很多字都不會寫,遇到不會寫的字,就在上面畫個窿(圓圈)”。
焦點五:住所內為何有炸藥成分?
第五,該案雖有諸多疑點,但公訴方卻有一項“鐵證”。
爆炸現場檢驗出硝酸銨和TNT成分(炸藥构成物),案發后,公安机關分別在王華強住處的桌面上、許創林住處的地面上以及楊學華所在的電工房內分別檢驗出TNT成分。
該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代理人也說:“這項證据是很難推翻的,怎么解釋這些TNT怎么來的?公安机關干嘛不找別人單單找他們三個?”
對于這些TNT,一辯護律師表示“可能是飄進來的,也可能是爆炸后別人的鞋底帶進來的”,另一辯護律師則提出,TNT怎么來的确實難以解釋,但僅僅這一項證据,無法形成證据鏈,更不能憑此定罪。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上圖:王華強開完庭滿臉迷茫。余亞蓮/攝
●對話
王華強雖迷茫仍确信:“佛教界相信我是清白的”
此事之后,“釋光強”的法號成為一种記憶,他只剩一個名字叫王華強。
曾經當過和尚的王華強蓄起了濃密的黑發,但眾多記者還是一致感覺,他長得依然太像和尚,“如果他跟一堆人站在一起,一定能一眼認出他曾經是個和尚”。但是,15歲就出家當和尚的王華強終因此事被迫脫离了“出家”生涯,今年32歲的他正式成為一名無業游民。
看著昔日一同“進修”的同學一個個在佛教界立足甚至是“德高望重”,王華強只能一再地反复強調“你們不要寫我,你們不要拍我,佛教本該是脫离塵世,但我出家的日子卻蒙上了一層陰影。對于佛門,你們不用去了解,不用去知道,站在門口,仰望一下”。
記者問他:“你現在已經出獄了,還會回去做和尚嗎?”他迷茫地說:“我現在不知道,想回去也不想回去。每次思想有負擔的時候,就想著要回去清淨,但現在想想也不是完全清淨。如果這個案子翻不了,我就很難再有進步了。我從小就做和尚,出來之后能干什么?沒錢沒本事,即使是去打工都不知道能干嘛?幸好廣東的佛教界對我還是很寬容的,佛教界認為我是清白的,他們都在等著我的好消息。”
(日京/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