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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報記者 莫爭春
讀者投訴:4月6日14:00,本報記者接到部分電腦供貨商投訴,稱3月15日至4月1日,有黃、楊二人先后向70多位供貨商賒貨,包括机箱、CUP、內存、硬盤、主板、顯卡、鼠標、
鍵盤攝像頭等,共計110多万元,事后黃、楊二人在沒有事先通知其他人的情況下,無故失蹤并關閉手机。
4月2日為最后對賬日期,70多位供貨商在多方聯系無效的情況下,遂向當地公安局報案。
記者調查:4月6日19:30,記者在公安局某分局見到了部分被騙供貨商。21:00整,根据某線人舉報,在白云區新廳街二巷某黑网吧內發現了部分可疑的電腦貨品。21:20公安局某分局兩位值班民警連同記者、供貨商若干人一起赶到白云區新廳街二巷。該區几位民警、治安人員按照程序查問一切可疑的人及疏散在黑网吧上网的人員,同時清查网吧內尚未解封的鼠標、鍵盤、耳机等貨品,將正在運行中的電腦主机拆卸,按照供貨商提供的電腦貨品條碼逐一對照、詳細檢查。最后,确定型號吻合,證實此部分電腦貨品為受騙供貨商所有,由黃、楊二人轉移至此。23:00至次日凌晨4:00左右,民警沒收黑网吧所有電腦貨品,共計价值20多万元,并將嫌疑人員帶走,作進一步調查。4月9日記者致電公安局某分局,負責此案件的民警表示,已把案件移交給相關部門處理,一切按照法律程序處理,主犯黃某、楊某均在抓捕名單中。
記者點評:70多位供貨商在沒有任何法律保障的情況下,把電腦貨品賒給黃、楊二人。但此二人卻將供貨商貿易間的誠信當做幌子,席卷价值110多万元的電腦貨品。在公安机關的大力幫助下,雖已追回价值20多万元的電腦貨品,但因主犯黃某、楊某已在逃,電腦貨品將封存在公安局某分局的倉庫內。現今廣州進入梅雨季節,天气潮濕等客觀因素都會造成一定的損耗。何況對電腦產品而言,封存時間越久貶值越快。所以對于供貨商來說,以后做生意還是打醒十二分精神才好。

上圖:沒收的電腦物品
(曉健/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