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文華
《人民日報》4月9日有兩則報道引人關注,一是《小商販為什么不愿進市場》,一是《面對小商小販,与其一味堵,不如适當疏》。無獨有偶,同日《重慶晚報》報道說,四川內江城管部門“為彌補市場建設的不足、改善經營管理混亂局面”而“拍賣人行道經營管理權”。
長期以來,國內諸多大中城市為如何才能有
效地管理“由城市貧困人群、下崗工人、農民工以及失業大學生等构成的小商小販群体”,可謂傷透腦筋。一方面,為杜絕因隨意占路經營造成城市臟亂差、影響市容市貌,看起來不得不對他們予以打擊;另一方面,由于實現“陽光化生存”始終無望,不得不淪為“地下職業群体”的小商販,只好選擇与城市管理者不斷“斗智斗勇”,這又使得市場秩序進一步失范,而管理壓力亦不減反增,同時更使監管成本高企、監管死角叢生。
城市管理更由此陷入了一個惡性循環的怪圈:因為某一行業市場混亂、問題重重,政府才抬高其市場准入門檻。于是,小商販被赶走從而轉入地下,整体市場進而變得更加混亂。与此同時,社會還因此增加了諸多不穩定隱患,權力尋租、不公平競爭、就業形勢進一步惡化等弊端,也在所難免。
實際上,小商販們何嘗不想回到体制內合法經營,何嘗不想盡早結束与城管打游擊的生涯?問題的關鍵其實就在于,在政府部門人為地抬高了准入條件后,他們就被徹底排斥于合法的市場之外———參与市場競爭卻不能名正言順,這又反過來不斷刺激其通過非法渠道和手段以獲取經濟利益,与此同時,管理者的尋租空間也因此加大,腐敗行為勢必滋生蔓延,而城市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矛盾頻發,社會不穩定和諧因素也因此而增加。
認識到這一點,就不難發現,行政管理方式的不科學与管理眼光的短視,不僅使市場競爭的公平性進一步喪失———資本大的、條件好的,在市場上如魚得水,進一步鞏固了自己的強勢地位,獲取更多的利益;小商販則愈加難以与之合法競爭,同時還使得城市管理工作陷入疲于應對的窘境。長久下去,后果也許會超出想像。而城市管理者能否盡早轉變“以堵代管”這一過于簡單化的城市管理思路与嚴重欠缺科學性的管理方式,能否想方設法放寬市場准入、真正將不合理的高門檻降下來,几成解決問題的惟一正途。
而至于小商販何以并不買賬,不過是因為,對這部分人來說,“進入市場合法經營”的費用門檻并沒有從根本上降下來———辛辛苦苦賺的那點錢,除掉管理費、攤位費、生活開支等早已所剩無几,如果再去參加攤位拍賣、“价高者得”,讓他們上哪弄那些錢去?
畢竟,如何活躍市場經濟因子、改善創業投資環境,從來就應是謀求經濟平穩快速發展的必研課題。而鼓勵自由競爭、創造條件形成競爭氛圍并維護市場的良好秩序,真正從有利于不同的市場經濟主体更好地發展角度施政,才是一种善政思維,才是一种真正理性、負責的做法,這其實亦是走出城市管理怪圈的必然要求。就是說,与其逼著這一群体轉入地下“与政府周旋”,不如使其回到体制內進行合法化經營,所謂“一味堵莫如适當疏”,“予我長袖,我方能善舞”。
(日京/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