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員工稱新簽協議寫著“不在《勞動法》調整范圍內”,簽訂時間也被更改為“今年1月2日”
新快報訊 (記者 王華平 實習生 劉菲)昨日下午5時許,在廣州五月花肯德基餐廳做兼職的大學生小白(化名)親臨本報投訴稱,他所在的肯德基餐廳昨天下午要求所有員工必須重新簽訂勞動協議,且
新協議与原協議有很大不同。
集体重簽勞務協議
不到20歲的小白气憤地對記者說,“他們可能是想逃避執法打擊,竟讓我們集体重簽合同。”小白是在与其所在的肯德基餐廳簽完合同后,立即來到本報投訴的。
据小白介紹,他是廣州某大學學生,從2006年1月份開始在肯德基做兼職,為的是能更好地補助家用。据小白稱,他前天下午5時上工,一直干到晚上11時30分才下班。“下午我因有事返回餐廳時,一進門經理就跑過來塞給我兩張紙說:‘你簽了它’”。
“我一看是一份新的勞務協議,就在我問可不可以不簽時,經理當即臉色一沉對我說:‘你可以不簽!’但是話中的意思很明顯就是‘你不簽就走人’。”隨后,小白了解到其他同事都簽了后,“最后我也簽了,因為我怕丟了這份工,簽完以后他們就拿走了那份協議”。
不在《勞動法》調整范圍
据小白稱:“今天新簽的協議与舊協議有明顯的不同”。小白告訴記者,協議中除期限由原來的半年改為一年、由沒有規定試工期改為試工期為30天外,“最明顯的不同就是原來協議中是規定‘雙方根据《勞動法》和現行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簽訂’,而新協議卻是協議‘不在《勞動法》調整范圍內,而在《國民法通則》調整之中’”。
小白還告訴記者,餐廳在昨日新簽的協議上標明的日期并非今年的3月29日,而是被對方寫成今年1月2日,小白事后了解到多名員工也是這樣簽的。“肯德基這樣的做法令所有人都不解,他們肯定心里有鬼!”
勞監部門:如屬實將查處
廣州大同律師事務所朱永平律師表示,“餐廳要求員工重簽勞務協議的行為,明顯帶有強迫性和虛假性,按照《合同法》,這份可視為無效合同。”而廣州勞監部門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很遺憾看到這一做法,如果屬實,將予以查處。”


圖:廣州五月花肯德基餐廳昨日要求員工重新簽訂勞務協議,新協議(上)与原協議(下)有很大不同。
(侯穎/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