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曹晶晶
在采訪全國兩會時,記者感受最深的是物權法的全民討論。
“用益物權、他物權、善意取得……”這些讓普通人看得一頭霧水的法律用詞就出現在物權法草案里。我一直認為,這种技術性很強的法律,它距离普通民眾的現實生活太遠,有誰會認真討論這個?
隨著兩會的臨近,我開始發現我錯了。先
是廣州几十個小區的業主代表找到我,讓我把他們對草案的意見帶給廣東團的代表。上京之后,北京的業主也打來電話,拜托我把他們的意見帶給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力。
到了審議那天,我更是感受到廣東省人大代表的務實和敢講真話。有几個代表在會上坦言物權法太專業了,不少法律條文還沒弄明白。于是,從事立法工作的李力成了眾人心目中的“法律界權威”,代表們紛紛要求李力發言“說說物權法”,為大家“補補課”。之后的討論場面异常熱烈,有一些早有准備的代表一口气就提出十几條審議意見,代表們在會議上“唇槍舌劍”,“針尖對麥芒”毫無情面地爭論。
頒布的法律關鍵在于會后的執行落實情況,如果執行和落實不力,不僅耗費了人力物力,還空負了群眾和代表們的一腔熱情。當然,執行是行政部門的本職,但每個老百姓、官員、人大代表能否在全民共為的基礎上實現全民監督,這也是兩會后應該思考的問題。

■物權法草案起草專家小組負責人江平教授接受本報記者曹晶晶的獨家專訪。
(卓珩/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