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養犬管理規定(修改草案)》征集民意,每只狗第一年收費1000元,以后每年500元
新快報記者 許力夫 李國輝 通訊員 陳立雄
廣州市現在有著數以万計的寵物犬,其中上牌僅約500只。養狗不領牌的原因就是高達一万元的養犬許可證收費。但此收費有望得到大幅下調,在正在征集
市民意見的《廣州市養犬管理規定(修改草案)》中,每只犬第一年管理費為1000元,以后每年度為500元。
領證費用下降九成
根据1997年出台的《廣州市養犬管理規定》,養犬許可證收費10000元,每年年審費6000元。遠超市民的承受能力,許多市民干脆不注冊。
而修改草案則規定領取養犬許可證不再收費,改為繳納管理服務費。市內各區內每只犬第一年為1000元,以后每年度為500元。養“限養犬”的每只第一年為5000元,以后每年度為2000元。對盲人養導盲犬、肢体重殘人養扶助犬的,免收管理服務費。對生活困難的鰥寡老人養犬的,可視情況減半收取或免收管理服務費。對養絕育犬的,減半收取第一年管理服務費。養犬繳納的管理服務費用集中上繳財政,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專門用于養犬管理工作以及所發生服務。
小區內可設禁犬區
原來的《廣州市養犬管理規定》規定,原老八區行政街范圍內以及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保稅區、風景名胜區為限制養犬地區。
在修改草案中,本市各區為嚴格管理區,各縣級市為一般管理區。嚴格管理區內的農村地區及城市化進程緩慢的特殊地區,經區政府決定,報請市政府同意后,可以按照一般管理區進行管理。一般管理區內的城鎮和人口聚集的特殊區域,經區、縣級市政府決定,報請市政府同意后,可以按照嚴格管理區進行管理。
另外,市、區、縣級市政府可以依職權划定犬只禁入區域,區、縣級市政府划定犬只禁入區域,應報市政府備案。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經多數公民討論同意,可以划定犬只禁入區域。犬只禁入區域确定后,作出決定的机關、部門或組織應當予以公布,并在該區域內明示。
大型犬禁限您來定
按照原有的管理規定,廣州市限養區內禁止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超過軀体長60厘米、高40厘米),如:獒犬、德國杜賓犬、澳洲牧羊犬、比利時牧羊犬、德國牧羊犬、英國斗牛犬、松獅犬、斑點犬、荷蘭毛獅犬、雪橇犬等犬种。
而在修改草案中第九條中,則不是對烈性犬和大型犬進行禁養。只是提出了禁養和限養兩個方案供市民提意見。
方案一是在嚴格管理區內,個人不得養烈性犬、大型犬。禁養犬的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長標准,由畜牧獸醫行政部門确定,向社會公布。有關机關、單位、團体或組織等因特殊工作需要養烈性犬、大型犬的,須經公安机關批准,并辦理養犬登記。
方案二是在嚴格管理區內,對烈性犬、大型犬實行限養,限養犬的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長標准,由畜牧獸醫行政部門确定,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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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城市養犬費用
北京:重點管理區內每只犬第一年繳納費為1000元,年檢費為500元。
上海:內環每只犬每年交納的費用為2000元,內環外每年1000元。
深圳:從去年7月1日起,養狗費由過去每年每只上交2000元降低至每年每只300元,并且免了上狗牌的5000元。
草案修改市民“話事”
愿對《修改草案》內容和主要問題提出建議和意見的市民,可登錄廣州金盾网(http://www.gzjd.gov.cn/)查看,并于今年3月18日前向市公安局反映或提交。途徑有:1.郵寄信件至廣州市起義路200號廣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郵政編碼:510036);2.發送電子郵件到yangquanguanli@163.com。市民來函、网上留言請留下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作進一步聯系。
(日京/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