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24日,張海因“涉嫌挪用健力寶巨額資金”而被廣東警方拘留審查,此后被一直關在佛山看守所里。昨日下午,關了22個月的張海“足不出戶”接受法官上門宣判。
据張海代理律師介紹,張海昨日接受宣判時,身穿看守所里的黃色背心,表情平靜,但當法官念到“判處有期徒刑15年”時,他腦袋微微低了一下,稱
“對判決失望”,接著他表示要上訴。
張海的的代理律師之一張民也不滿判決結果:“如果按判決書上說正天科技是假公司,而正天科技卻是健力寶的大股東,那么健力寶是不是也是非法的呢?正天科技有三大股東,除了張海還有葉紅漢和祝維沙,如果要懲罰,為什么只讓張海一個人承擔責任?”
對于判決結果,張海的另一位辯護律師徐先生認為“量刑過重。”他還透露,張海訴健力寶集團欠薪行政訴訟案件將在今年三月份開庭,如果張海胜訴,將可得到一千多万元的補償。
(侯穎/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