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教育界人士認為“從目前來看,擇校費是不公平中的最大公平”
■新快報記者 尹來
1月30日,市長張廣宁把一幅“有錢沒錢的小孩考上了就能讀”的公平教育美好藍圖提前呈現在了廣州市民面前。擇校費應不應該取消?教育界人士或贊或彈,觀點不一。
教育資源何時實現均衡?
張廣宁明确表態,在教育資源均衡的情況下,個人贊同取消擇校費。但也有人提出疑問,什么時候可以達到所謂“教育資源的平衡”。廣東首批名校長之一的吳琦就直言,“絕對的教育資源均衡不可能達到”。“現在為什么有擇校費,是因為市場對优質學位的供求不均衡,這种不均衡是不可能消除的。”吳校長表示,原東山區為解決教育均衡問題做了大量工作,在財政投入方面,對一些普通高中的投入与示范性高中不相上下,有些甚至高于示范性高中,希望硬件上的改善能改變此种局面,但效果卻不甚理想。“很多東西不是你投入一下,兩三年就可以改變的,比如說口碑、聲譽、學校歷史傳統。”吳琦坦言,在高考指揮棒的高壓下,加之現在家庭多是獨生子女,許多家長將金錢大幅投入到了孩子的教育中。
吳琦同時也表示,無論是作為校長還是一名普通市民,他都贊同取消擇校費,“教育本來就應該是全体公民免費享受的權利,取消擇校費是大快人心。”
不收擇校費學校難發展?
而一名省一級學校的校長更向記者訴苦,“很多家長都認為是學校收了錢,但實際上錢都是直接打到區財政的賬戶上,學校從最開始就沾不到邊。當然學校是會有30%的返還,但這些必須是用于校舍建設或設備投入,所有這些支出都必須經財政審批后才能申請到款項。其余的70%款額用于整個區教育建設的均衡。”
該校長表示,去年,中學的擴招指標的允許范圍是10%到25%,而絕大部分中學的擴招比例只取了10%的下限。“這說明,不是學校要收錢,這筆錢最終也用在整体教育資源的改善上了。”
“每年財政撥款就那么多,不收擇校費,學校要想擴大再發展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一位校長無奈地表示,以目前的狀況,只要能保證擇校費不被濫用,能切實用在教育上,也算是一种教育上的“劫富濟貧”。
擇校生占公費生的名額?
据悉,2003年省教育廳、省物价局和省財政廳曾聯合發出《關于進一步規范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有關問題的通知》: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人數占當年計划招生人數的比例從以往的10%放寬為省一級學校25%,市一級學校20%。此舉在校方和學生家長之間引起了較大的反響。
如此擴大擇校生的比例會否剝奪更多學生公費的權利?對此吳琦校長表示,現在廣東不少高中班級公費學生的人數都是遠遠超編的,擇校生是在超編人數的基礎上再遞增。“當然,我們不提倡這种超編,但要承認,沒有影響到公費生的錄取。”
收擇校費是最大的公平?
“從目前來看,擇校費是不公平中的最大公平。”一位教育界資深人士表示,現在擇校生的錄取是定分定錢定比例的,可以說是“明碼實价”。“如果連這三個指標都沒有,按照什么來操作?按權?還是按條子?”一位老校長表示,以前最怕招生時,條子“滿天飛”,現在雖然也有人找上門,但起碼擇校的分數擺在那里,學位總數擺在那里,能上就上,不能上就上不了。“取消了擇校費,估計最開心的就是有權一族,起碼不用交錢了。”
廣州資深教育研究者一于表示,在教育資源還沒有真正獲得均衡配置之時,取消擇校費,擇校還會以另一种面目出現。要推進教育公平,應該督促政府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在教育均衡發展上下更大的力气。

圖:擇校費是否取消引發熱論。王小明/攝(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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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受訪家長曾交擇校費
在新快報去年舉行的“備戰高考”講座上,接受調查的家長中,有41%的家長曾經交納擇校費。當遇到地段、派位、考試安排的學校不合心意時,49%的家長選擇擇校,給孩子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在擇校的過程中,70%的家長把師資力量作為首要考慮因素。
越秀區的黃女士說:“擇校的費用讓家庭負擔很重,但是沒有辦法,社會的競爭很厲害,我不想讓孩子上不好的學校,這樣出來工作的時候,起點比較低。”黃女士說,沒有辦法下只好寫了“自愿捐助書”,交上4万元擇校到重點中學。
86%的家長表示,有必要將擇校費的分配、利用、收益和管理公開明示,接受社會監督。對于擇校費用收取后應該如何使用,62%的家長認為應該“用于本校硬件設施建設”,35%的家長認為應“由教育部門統一管理和配置”。
相關鏈接·歷史
擇校費演繹史
2001年 廣州明碼標价收取擇校費
2003年 省教育廳、省物价局和省財政廳曾聯合發布通知: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人數占當年計划招生人數的比例從以往的10%放寬為省一級學校25%,市一級學校20%。
2004年 省政協分組討論會上,愈演愈烈的“擇校費”之風成了委員們紛紛抨擊的焦點問題。
2005年 省審計廳審計發現:66所中小學收費過半來自擇校費,10所學校開小金庫私存擇校費。再度引發全城熱議。
2007年 張廣宁公開表示,作為個人,贊同取消擇校費。
(侯穎/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