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則楚建議首先在廣深取消“公辦擇校”
●孟浩建議廣東在全國率先廢除擇校費
■新快報記者 尹來 宁彪
前天,再次當選廣州市長的張廣宁首度公開表態,個人贊成取消擇校費,引爆坊間熱論。廣東省政協常委、省政府參事王則楚提交提案,稱擇校費屬于亂收費,必須立即取消。省政協委員、九三學
社廣東省政法委委員孟浩則建議廣東在全國率先廢除擇校費!
王則楚建言
擇校費有違教育均衡目標
王則楚在《關于取消“公辦擇校”收費項目的建議》中說,群眾對于由教育資源不均衡所引起的擇校十分痛恨,巨大的擇校費用是壓在許多工薪階層老百姓頭上的沉重負擔。人民群眾把被歪曲了的、“自愿捐資助學”的、与入學學位挂鉤的擇校費,戲稱為“教育改革是把二老逼瘋”。
王則楚認為,擇校費是“權錢交易”在招生工作中的一個惡瘤。起初,教育部門留下部分招生學位,是為了應付政府有關公共部門的權力要求,以保證學校正常運轉。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政府職能的轉變,逐步變成了籌集學校改造資金的擇校費再進一步演變成公開与學位挂鉤的擇校費。最后,為規范其收費標准,由物价局批准為“公辦擇校”的收費項目。擇校費使公辦學校的自有資金差別擴大,加上政府投入的偏差,使公辦學校的差別越來越大,使公辦教育資源的不均衡日益加劇,有違公辦教育均衡的政府目標。
公辦學校應公布招生學位數
王則楚稱,我們許多政府部門雖然也承認應該取消擇校費,但他們想當然地希望在教育資源均衡后才取消。但這是不合法的,在日前舉行的“全國進一步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提出“今年國家將重點規范教育收費審批權限,除國務院或教育部、發改委、財政部聯合批准外,其他部門、省及省以下政府均無權出台教育收費項目”。几万元的擇校費絕對不是國務院等合法批准的,絕對屬于亂收費!必須立即取消!
王則楚建議,立即在全省范圍內取消公辦學校擇校費收費項目,在今年春季入學時公辦學校就不得對學生收取擇校費,在秋季招生中對公辦學校取消擇校費收費項目!我們要求:
1.公辦學校向全社會公布其招生學位數,實行滿額招生。接受全社會監督。
2.堅決將“捐資助學”与公辦學校招生學位脫鉤。
3.首先在廣州、深圳取消“公辦擇校”。

圖:王則楚
孟浩提議
廣東具備取消擇校費的財力
即將提交《建議廣東在全國率先廢除擇校費》提案的廣東省政協委員、九三學社廣東省政法委委員孟浩直言:不僅是廣州,整個廣東都已經具備了取消擇校費的財力。“廣東去年的GDP占全國的1/7強,為什么不能在公共利益方面加大投入?”
孟浩表示,要取消擇校費第一步就是要通過立法,以法律的形式規定每年教育財政支出的比例。而且,教育的支出比例應該隨著GDP的發展而發展,甚至要高于GDP的發展速度。“在保證教育財政投入的情況下,取消擇校費才有可能實現。”第二步,應該規范地進行公立中小學教育資源均衡配置,“不因為小學校,或地處偏遠而有所偏廢,而是一視同仁。”孟浩表示,現有的公辦學校都是使用公共財政,既然如此,理應應用于公共受益人群,否則則失去了“公辦”的意義。

圖: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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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穎/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