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收燃气初裝費廣州如何執行,有關負責人稱
新快報訊 (記者 陳志龍 實習生 張薇)廣東省物价局一周前對燃气初裝費問題進行補充解釋后,中山、珠海兩市已出台實施辦法,明确停收燃气初裝費,但廣州市仍未出台實施細則,不少收樓業主收樓時与開發商頻頻發生爭吵。
昨日,記
者致電廣州市物价局12358投訴舉報熱線,被告知:如果2006年12月26日前簽買樓合同,合同里注明要交燃气初裝費,那么現在收樓仍要交初裝費。而市物价局有關負責人對于這一解釋不置可否,表示已有明确的實施意見,將于盡期公布。
12358熱線:26日前簽買房合同仍須交費
“現在收樓要不要交燃气初裝費呢?”記者昨日撥通了廣州市物价局12358投訴舉報熱線,接線的一位女工作人員解釋,如果在2006年12月26日之前簽訂買房合同,合同里注明了要交燃气初裝費的話,現在收樓就仍然需要交燃气初裝費,如果在26日之后簽買房合同,就不用再交燃气初裝費了。至于這种解釋是否就是廣州市出台的貫徹實施辦法,工作人員稱,尚未接到廣州市物价局的文件通知。
市物价局:實施意見將會公布
12358熱線的解釋是否代表廣州市物价局的實施意見?市物价局有關負責人昨日表示,12358是舉報投訴熱線,并不是咨詢熱線,相關的解釋應該是根据省物价局上周開會的精神作出的。該負責人透露,目前廣州市物价部門已經有了明确的貫徹實施意見,屆時將會按程序向社會公布。至于將采用單一气价還是使用兩部制收費,目前不方便作答。
記者調查:大多樓盤仍收初裝費
廣州燃气初裝費實施細則未出,記者昨日調查發現,廣州樓盤做法有點亂,多數樓盤照舊對收樓業主收取。
南沙某小區業主劉先生告訴記者,他于前天收了樓,開發商要求業主填寫申請表,就可暫時不繳納初裝費先行收樓。不過,開發商稱:“以后關于管道气方面的問題我們一律不管。”收了樓后,劉先生發現新房里沒有通管道气,物管公司說不交初裝費肯定是不給通管道气的,他只得先買了瓶裝气用著,“等等看廣州市出什么政策吧”。
此外,記者致電中山大道等地多個樓盤,發現多數樓盤目前還在繼續收費,多個樓盤售樓部工作人員的說法差不多,均表示:“現在收樓仍要先繳交初裝費,開有煤气公司公章的發票,如果日后要退就憑發票來退錢。”
(倩茹/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