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門重申輕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賠相關規定
新快報訊 (記者 牟曉翼 實習生 李凌云 通訊員 交宣)發生了輕微交通事故后沒有按快速處理規定填寫《輕微交通事故協議書》(下稱《協議書》)或填寫了虛假內容,并逃离現場的,將按肇事逃逸罪處理,兩年內不得開車!交警部門与保監會聯合推出的輕
微事故快速理賠業務本月25日開始實施,昨日交警部門重申該業務處理時的有關規定,并強調發生事故后無故不撤离現場的,將從嚴處罰。
填寫虛假信息視為逃逸
交警部門此次推出的唯一一條新規定,就是對逃离現場的處理措施。該規定稱,交通事故當事人在撤离事故現場的過程中或在駛向定損點、保險快速理賠服務中心的途中,為逃避責任而故意逃离且在《協議書》上填寫虛假信息的,公安交警部門接到報案后,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處理,在查獲肇事逃逸人后將依法吊銷其机動車駕駛證并處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兩年內不得申請机動車駕駛證。
放棄“私了”將被扣車調查
另外,部分車主因嫌麻煩或損失很小,有可能產生放棄自行協商,放棄索賠的想法,對于這部分司机,交警部門聲稱一旦發現也必須進行調查。
交警部門通過監控發現路面上發生輕微交通事故時,將通過報警電話或車輛資料所登記的電話聯系當事人,指令其撤离現場、直接向保險公司報告和自行協商處理。如果當事人放棄自行協商處理輕微交通事故權利的,交警部門將視為當事人對事故事實和成因有爭議,將馬上派就近現場的交警到場處理,依法扣留肇事机動車。
隨后,處理交警按規定的程序對當事人、證人進行調查詢問,對事故車輛進行委托檢驗,待檢驗結論出具后且各方對結論無异議時,再依法放行車輛,拖扣事故車輛的費用也依法由當事人承擔,查明事故所有事實后作出責任認定。
僅一方到場不能理賠
海珠區安盈快速理賠中心負責人昨天透露,25日業務開通當天,全中心共辦理了7宗輕微事故快速理賠;26日,就辦理了十几宗;而27日已經辦理了30多宗;昨天上午,該中心就已經辦理了30多宗,車主已越來越接受這种快捷方便的理賠業務。
自行快速協商索賠中有一條明确規定,雙方事故時,當事人雙方必須同時到達快速理賠中心辦理理賠。不過人保公司駐該中心負責人介紹,現實情況中,不少當事人僅一方到達,另一方一般都是沒有損失或在事故中無責任的車主,由于不了解相關規定及貪方便,不到場陪同理賠,致使保險公司無法認定事故事實。這种情況下,只能通知另一方車主到達后才能處理。
事故車不撤离將被處罰
昨天下午,廣州大道上發生一起輕微事故,一輛夏利小車追尾一輛皇冠小車,造成輕微損傷,兩位車主同時來到安盈快速理賠點理賠。經過僅20分鐘的定損,确定皇冠小車修理費需要1400元。
不過,兩位車主并未及時將車輛移离現場,而是選擇了通知交警前來處理,因而將被交警部門處罰。
交警部門昨日重申,雙方如有爭議,也需先移离現場再通知交警到場,以免引起交通堵塞或二次事故發生。
(夏天/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