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識字自創點菜賬單
11月20日那天,記者到下渡新村踩點,第一次見到曾秋花。見到記者一行4人從明康街走來,她馬上滿臉堆笑過來招呼:“靚女靚仔,吃不吃燒烤?”
記者坐定,隨意點了几樣東西,她丈夫戴新亮就在煙熏火燎中忙活著,她則很快和我們一個記者攀上了老鄉,原來兩人同為江西人
。記者說想要跟她學做燒烤生意,要在她的攤子旁邊再支輛車,但原料由她准備,記者收了錢再返還,她呵呵笑著應承了,且認定記者是要學了手藝開大酒樓的。
當晚結賬時,記者要求看看賬單,曾秋花卻扭捏著不愿意給我們看。原來,因為不識字,她的賬單上客人點的東西,全部都是一些她自創的“畫符”,例如肉串她就畫兩個圓圈中間加一豎,茄子她就畫一個橢圓在其中一頭加上一筆。“我這個菜單,連我丈夫都看不懂。”曾秋花不好意思地說。
舍不得600元被拘留
盡管是在下渡路附近擺燒烤,曾秋花卻和丈夫租住在客村。“這邊房子太貴了,我們在客村那邊跟兩個老鄉合住三室一廳,一共只要380元。”所以,盡管每天要走很遠的路,但是勤儉節約的夫妻倆還是決定不搬家。
兩人每天中午起床,下午曾秋花到墩和市場買菜,丈夫則在家把肉、菜洗淨串好。忙完這一切,都收拾停當后,已是傍晚。簡單炒兩個菜吃罷,稍作休息,曾秋花便騎自行車載著桌椅,丈夫則推著已經點燃木炭的燒烤車,兩人一前一后來到下渡新村。晚上9時,他們准時開檔,通常會擺到凌晨三四點,有時甚至通宵。
除了回家過年的一個月,曾秋花兩夫妻每天都重复著同樣的生活,其中的艱辛外人很難体會。然而曾秋花覺得最難的是,雖然他們不偷不搶靠雙手掙錢,但這個城市并不愿意接受他們以這樣的方式生存———城管會來驅赶。無數次被沒收工具之后,她只能坐在地上哭;住高樓的居民會扔水袋下來赶走她的客人,也淋得她一身濕;而她甚至還因為硬要擺攤,跟中大的保安起了沖突,被帶到新港派出所拘留了半個月。
其實她本來可以不受這場“牢獄之苦”的。“他們說交600元罰款就可以回家,但我舍不得錢。”曾秋花說。
報案拒絕“爛仔”收錢
跟所有艱難謀生的人一樣,曾秋花在遇到“壓迫”時會不顧一切地反抗,顯示出潑辣的一面。初到下渡來擺攤的時候,她就用自己的方式,拒絕了盤踞在此的一幫“爛仔”向她“借錢”。
曾秋花回憶說,在一個多月以前,有一幫人兩次到她攤子上“吃白食”,第三次就直接找她“借三百塊錢”。“我說沒有,他們就呼啦把我的攤子掀翻,我就坐在地上哭。”然而,哭過之后,曾秋花卻做了一件讓同行不敢想象的事情———去派出所報案。民警很快處理了這件事情,“以后他們再也沒來找我要過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