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方:知道違法以后不收了
記者隨后撥打了下渡社社長吳郁彬的手机,他表示不愿意和記者見面。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吳郁彬承認,下渡社工作人員向“走鬼”收取“衛生費”是“有這么一回事”,他多次表示,在看到本報報道后“就知道這是明顯違法的,以后再也不會收了!”同時
,吳郁彬告訴記者,向“走鬼”收取“衛生費”并未征得任何上級部門的同意。
吳社長在解釋為何知道違法還要向“走鬼”收“衛生費”時稱:“因為社里每月都要向赤崗街道環衛部門交6000元衛生費,所以才收。”對于以前違法收取的“衛生費”是否打算退還“走鬼”,吳社長則表示“那是不可能的”。
据記者了解,下渡社每晚都會對明康街至少30余個檔口收取5元或10元的衛生費,而每月收取的費用至少高達8000余元(其中不包括向居民和檔口合法收取的費用),遠遠超過該村每月上繳的6000元。而且下渡社收取“衛生費”根本沒有任何發票。

上圖:許多“走鬼”的生存狀態十分惡劣,他們期待守法經營成為“正規軍”。新快報記者 依然立吾/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