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舉報將定為重點線索
新快報訊 (記者 余亞蓮 實習生 王娟 通訊員 劉韜 羅育良)署真實姓名的舉報將被列為“重點線索”,對舉報人加以保護;檢察官到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住處訊問,可以不穿檢察制服,這是廣州市檢察机關即將試行的新《檢察業務工作標准》的規定。辦案人員表示,今后,文明執法有了具体的量化標准。
媒体曝光熱點檢院跟進調查
《檢察業務工作標准》要求檢察机關對線索來源進行分類和評估。來自單位舉報、犯罪嫌疑人自首以及新聞媒体披露的熱點問題等方面的線索均將被分別評估。有的線索被評估為“具有一定初查价值”,有的被評估為“重點線索”,有的被評估為“大要案線索”。其中,署真實姓名的舉報將被列為“重點線索”。
辦案人員告訴記者,署真實姓名的舉報者提供真實情況的可能性比較大,所以被列為“重點線索”,將預先采取措施防止對舉報人的打擊報复行為。
疑犯可要求不在住所接受訊問
《檢察業務工作標准》還規定:“到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住處訊問的,可以不著檢察制服,但應當出示本院的證明文件。犯罪嫌疑人住所未成年人或老年人共同居住的,應當保證未成年人、老年人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不受干扰。如犯罪嫌疑人明确表示不愿意在住所接受訊問的,可以另行指定地點進行訊問。”
辦案人員表示,之所以有這些規定,主要就是為了防止“文明辦案”成為一句空話,使得“文明辦案”有具体的檢驗標准。
批捕未說明理由列為“瑕疵”
此外,《檢察業務工作標准》還對檢察官批准逮捕的質量有了較為詳細的規定。過去法律僅粗略規定了應當逮捕和不應當逮捕的情形,目前《檢察業務工作標准》則把審查逮捕質量的缺陷分為錯案、質量不高、瑕疵等類型。這樣一來,在合法批捕的情況下,檢察官批捕案件的質量可以得到有效評估。不批准逮捕沒有說明理由、需要公安机關補充偵查卻沒有列出補充偵查提綱的情況,均被列為有“瑕疵”。
(夏天/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