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洪洋
廣州近日酷暑,有記者拿著溫度計,發現几個工地的地表溫度超過40℃,有的達到50℃。
按照政策規定,高溫季節,在崗職工每人每月都應有高溫補貼。廣州市建委還規定,日最高气溫達到39℃以上時,當日應停止作業。事實上,許多室外工作的工人認為高溫補貼、停工像張畫餅,充饑不得,有口水都不錯
了。
之所以說高溫停工令是畫餅充饑,因為廣州有史以來僅有兩次突破這個39℃,而且,气溫監測站也設在五山,离工地的實際溫度存在明顯差距。況且,气溫又不同于地表溫度,到底以什么為標准,也有人發出疑問。
于是,有人認為應該多設几個觀測站,讓气象台發布的溫度更接近地表的真實溫度,也有專家建議應該調低“停工令”的溫度線——39℃。其實,這些都不是問題的關鍵,無論溫度調到多少攝氏度,只要資方不執行,勞方也徒喚奈何,胳膊還能擰得過大腿不成?歸根結底,一方面在于第三方監管缺位,另一方面在于勞動者缺乏議价能力。
雖然,我們都希望政府能夠承擔起這种責任,切實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但實事求是地說,對于這种法規,完全靠勞動保障部門去監督資方實施、保障勞方的權益是不現實的,即使付出巨大成本,其收效也未必理想,因此最可靠的還是勞資雙方的博弈、協商。可惜在目前這种語境下,一盤散沙的勞方根本沒有足夠的討价還价的能力——多數勞動者都是以個人身份与資方簽訂勞動合同,交易雙方的實力、地位過于懸殊,資方處于事實上的壟斷地位,勞動者缺乏議价能力和談判能力,有時明知合同是“不平等條約”,于己不利,也只能是“要么接受,要么走人”。在這种情形下,諸多法律賦予的權利成為“畫餅”也就在所難免。試想想,連應得的血汗工錢被無理拖欠、非法克扣,他們都只能靠悲壯的“跳樓秀”來討要,遑論高溫補貼、停工這些小權利?要提高勞方的議价能力,關鍵在真正的工會組織能夠發揮力量。
(編輯:楊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