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應海
廣州副市長甘新說,2006年他到華東參加一個會,跟江浙某個市的副市長聊天,對方問他月收入多少。他報出實數后,對方問了一句:“這是不是以美元計的?”他透露,廣州正在醞釀公務員漲工資一事,有可能人均漲幅1500元(7月16日《南方都市報》)。
衡量某一地區公務員工資收入的高
低,除了与外地同級公務員的工資進行對比外,還有一個至關重要的標准,那就是与本地不同人群的工資收入進行對比。道理很簡單,收入与消費存在著地區差,僅比照不同地區間公務員工資收入,顯然不能斷定誰的工資高,誰的工資低。
來看兩組數据。一組數据來自于廣州市政協委員李立榮的調查,廣州一個正處級公務員的年收入在14万元以上,副處級在12万元以上,可是一個中學的校長年薪僅5万元至7万元。按照《教師法》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或者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2007年1月22日《深圳晚報》)。
另一組數据來自于廣州市政府今年1月25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發布會顯示,廣州市從2008年1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和低收入困難家庭認定標准,廣州市屬各區(花都區除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每人每月330元提高到365元,低收入困難家庭認定標准由人均月收入390元提高到430元。
不難看出,廣州市目前最迫切需要增加收入的并非公務員,而是教師,是那些吃低保的窮人。如果真如甘新副市長所說的那樣,廣州市公務員人均將再增加4倍于低保金的工資,低保人員會怎么想?
(編輯: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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