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滌明
重慶巫山縣交通局長受賄2226万元一時引起震惊。除了令人尷尬的“水管子反腐”現象,一個科級小干部一人包攬兩千多万元、占當地年財政收入20%的事實,讓人們忽然意識到:不知不覺中,貪官“創收”的數額已悄然升級至“千万級時代”。
單就今年媒体曝光的貪官,達到“千万級”的就有很多:北京市海淀區
原區長周良洛受賄1600多万元;山西臨汾副市長苗元禮据傳受賄7000万元;陝西省高速集團原董事長陳雙全受賄1700多万元;晉煤集團原供應處處長孫水有2000多万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南宁市政管理局原局長受賄2600余万元;山西貧困縣縣長崔保紅五年斂財近1000万元;廣西貴港市委秘書長高二剛夫妻搭檔貪污千万元……
一方面是令人触目惊心的“千万級時代”,貪污受賄數額直線上升,貪污受賄的手段、情節和性質越來越嚴重;另一方面卻是對貪官的量刑越來越輕。“文革”后期和改革開放之初,貪污受賄几万元就足以判處死刑;今天,貪污上億卻仍能保住腦袋。比如原海南華銀國際信托投資公司負責人、大連證券董事長石雪因貪污2.6億元一審被判死緩;上海電气(集團)總公司董事長王成明与他人共同貪污3億元被判死緩。至于千百万的貪污數額,一般也就是判個十年八年。
千百万貪污受賄獲罪十年八年、涉案上億還判不了死刑,意味著“錢”在貪污罪的量刑中已經越來越毛了;如果說貪官已經邁入“千万級時代”,那么司法量刑則邁入了“通貨膨脹時代”。
正如我們至今也難以找到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答案一樣,究竟是“千万級時代”引發了“通貨膨脹”,還是“通貨膨脹”催生了“千万級時代”,或許也是一個不好回答的問題。但是兩者互為因果關系卻是毋庸置疑的:貪官中的“千万級”越來越多,逼生了司法量刑的“殺不責眾”;貪官不死現象則又大大降低了法律的威懾力,貪官們不但敢于前腐后繼,而且在不知不覺地刷新著涉案數額的“死罪紅線”,直至一路突破“億元大關”。
在我們不斷地加大反腐力度的同時出現的“千万級時代”与“通貨膨脹時代”現象,無疑是一個需要深刻反思的嚴肅問題。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