鄔鳳英
去年7月的這個時候,廣州市長張廣宁和市民一起橫渡珠江,我曾撰文對這一行動表示支持,并指出,市長游珠江能不能真正變成對環保事業的促進,關鍵要看這一行動能不能堅持下去。今天,我很欣慰地看到了這樣一條消息:張廣宁專門請假再次与市民一起橫渡珠江(7月20日《信息時報》),解除了人們對市長去年游江
是不是“
作秀”的擔憂。
市長堅持游江,對環境保護來說為什么是重要的?道理很簡單,市長和三千名市民一起橫渡珠江本身,就是對珠江水污染治理的一個檢驗,而且這個檢驗是無法被人用數字游戲蒙混過去的——騙市長一個人容易,要同時騙倒游江的三千名市民以及云集于此的大批記者,卻是完全不可能的。可以毫不夸張地說,市長張廣宁堅持和市民一起游江這一舉動,比任何調查報告、宣傳報道都更為雄辯地證明了,廣州在治理珠江水污染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成績。
水污染普遍存在,那為什么只有廣州市的市長堅持游江呢?原因其實也很簡單,那就是主要行政官員將自己的政治信譽和公眾形象,同珠江的治理進行了“捆綁式銷售”:公開宣布了游江的承諾,自斷了含糊其辭的退路。在中國的民間環保組織尚且沒有充分發育,缺乏制衡污染企業的社會力量的情況下,政府在環保問題上往往能夠起到決定性作用。
雖然從長遠和根本的角度來看,解決環境問題,一要靠經濟發展模式的轉換,二要靠民間環保力量的成長,三要靠環境立法的完善,但在很多地方環境危机已經接近爆發臨界點的情況下,政府對環境問題的重視,至少可以起到拆除“引信”以及為前述三种因素爭取時間的作用,廣州市的實踐已經證明這种辦法是有效的,其他的城市是不是也應該考慮借鑒一下廣州的經驗呢?
希望今后能夠听到更多其他城市的市長到自己治理范圍內的江河湖海去游泳的消息。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