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
易中天買別墅“跑單”?近日,廈門前埔一家房產中介向記者反映說:“易中天簽了看房協議,卻繞開中介直接与房東交易价值500多万元的別墅,還拒付13万元中介費。”此前,中介工作人員曾到易中天住宅樓前拉橫幅討要中介費,橫幅寫著:“易中天,還我血汗錢!”(
見7月20日《揚子晚報》)
易中天,可謂大名鼎鼎的名人,長期從事文學、藝術、美學、心理學、人類學、歷史學等多學科和跨學科研究,特別是在央視《百家講壇》品《三國》后,更是聲名大振,可在一樁房產交易上卻不那么地道,,台上大談美學、人品,台下背信棄義、另行一套,堪稱口是心非的“典范”。
購買別墅,享受現代高質量的生活,是許多人夢寐以求的追求,易中天有實力購買,是意料中的事情,又是教授,又是四處講學,高收入誰也不會眼紅,畢竟是勞動所得,可凡事也得講游戲規則呀,正如您老人家講學后,對方不付給您報酬,您會善罷甘休嗎?顯然不太可能。換句話說,從中介處覓得房源,且還填寫了《求購委托書》,只要購房事實存在,意味著履行給付中介費是法律認可的義務,如果您連這個簡單的法律常識都不知道,我只能表示震惊与遺憾。
本來這件事不必鬧出大動靜來,既然中介掌握了您偷逃中介費的證据,十几万對您來說多大的事啊,只要您拿出誠意來,采取補救措施,中介決不會拉著橫幅出您的洋相,討要學汗錢,可您仗著自己是名人,非得搬出所謂的“房主并沒有委托這兩家中介公司”,這個理由顯然站不住腳,有關律師已駁斥了這一說法。
一個做學問的名人,一個在公眾心目中非常高尚的學者,平時從事美學研究,大談做人的道理,理應懂得尊重別人的勞動成果,就買別墅“跑單”來說,名人變丟人,行為非常丑陋,實在不敢恭維。易中天該不該付給中介費,相信自有公論,法律會偏向名人嗎?不一定,我們走著瞧好了。
(編輯:蒙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