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 雷
一家租用釣魚台國賓館房屋的單位因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被北京市東城法院強制執行。可釣魚台國賓館不僅不協助法院執行,還將法官開具的留置送達協助通知書從窗口扔出。東城法院給釣魚台國賓館開出民訴法修訂后全市第一張拒不協助執行的10万元罰單(今日本報A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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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哲學家培根曾說:“一次不公正裁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則毀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在這里,租用釣魚台國賓館房屋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單位是污染法治水流,如果因為釣魚台國賓館的特殊地位,就不處罰釣魚台國賓館,就是污染法治水源,將使法院執行難的問題更加難以解決,更嚴重的是將會影響到人們的法律信仰。
釣魚台國賓館相比于一般的賓館,它之所以特殊,是因為它曾經“很政治”。但即使如此,也沒有專門的法律規定釣魚台國賓館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權。更何況如今的釣魚台國賓館,已經轉型為自負盈虧、“适度開放”的五星級賓館。
在法治社會的進程上,我國已經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從法律上賦予了平等主体平等的權利和義務,目前進入了“有法必依”的階段。“有法可依”僅僅是理論上剝落了特權,“有法必依”則是實實在在地消滅特權,因此它遇到的阻力和持續的時間可能比一般想象得都還要長。東城法院向釣魚台國賓館開出了罰單,可喜,因為法律表現了它的尊嚴。
來源:揚子晚報
(編輯:蒙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