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慧松
据多家媒体7月15日報道,近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專門搶劫的士司机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李茂勤在一次搶劫過程中,不僅把受到惊嚇的受害者送到了醫院,逃跑后還留下了看病的錢。在庭審過程中犯罪嫌疑人聲稱自己“盜亦有道”。
受害者不幸暈倒,不法分子將
其送到醫院搶救,避免了受害者受到更大的創傷,雖然其是否會因此被從輕處罰還必須從法律層面考慮,這是司法部門的工作,但筆者由此聯想起媒体上報道的一件發生在美國洛杉磯市的真實故事。
那是1999年7月25日,一名持槍搶劫銀行的犯罪嫌疑人被赶到的警察包圍了。犯罪嫌疑人從人群中抓過一人充當人質。人質是一名孕婦。由于受到惊嚇,孕婦開始痛苦地呻吟。這時,犯罪嫌疑人不再叫囂,而是用一种溫和的目光打量這位人質,然后出人意料地將槍扔在地上。警察一擁而上。
就在警察押著犯罪嫌疑人准備离開時,孕婦卻堅持不住了。這時,束手就擒的犯罪嫌疑人說:“等等好嗎?我是醫生,只有我能幫助她。她隨時都有生命危險。根本無法堅持到醫院。”警察破天荒地松開手銬。不多久,一聲洪亮的啼哭聲響徹大廳。圍觀者情不自禁地歡呼起來,有人竟感動得熱淚盈眶。
這是一個持槍搶劫銀行的暴徒,罪行深重。那位孕婦遭遇危險是直接由其恐嚇引起的。但其在最后時刻卻選擇了放棄反抗,并為孕婦救治。如果僅從人性角度來看,這個人身上多少還有些人性善的東西,他最終挽救了兩條生命,一位母親和其腹中的孩子。盡管從法律的角度看,挽救生命本身不足以彌補其犯下的罪行,但人們卻給予了其寬容,人們的歡呼聲和眼中的淚水說明了這一點。我想,人們不僅在為兩條生命的獲救而高興,也在慶幸這個凶犯還未泯滅人性的善良。
在廣州的那條新聞中,行凶者選擇救人或許會冒一定的危險,或許其有通過此舉來減輕自身罪行的想法。但從人性角度來看,犯罪后救人同樣存有人性的善良。這位“良心發現”的不法分子讓我們看到了人性的复雜。
筆者絕沒有為這個不法分子開脫罪責的意思,更不是說因此就可認定其是一個“好人”。本人只是認為其還存有人性最后的善良。其該受到什么樣的刑罰,那是法律上的事情。而從人性角度來說,其做出了一次正确的選擇。希望其能珍惜自己的這次正确選擇,真正悔過自新。希望相關部門對類似犯罪嫌疑人的教育与挽救,不要忽視了他們身上還存有的善的一面。
來源:工人日報
(陽光/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