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則楚
据報道,廣電總局前天關于嚴禁有線電視网絡机构在節目轉播中插播任何商業廣告的通知說,近來個別有線電視网絡机构在轉播和傳輸節目過程中,插播商業廣告,甚至是非法的醫療、藥品流動字幕廣告,在社會上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為嚴肅廣播電視節目轉播傳輸紀律,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和廣播
電視社會公信力,根据《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管理暫行辦法》(總局17號令)規定,現進一步加強廣告播放管理,堅決杜絕在轉播、傳輸節目過程中插播廣告。
但是,對于在收看香港電視台的節目時,突然看到本地廣告而令人极其煩惱的廣東電視觀眾而言,這一現象不會因為此禁令而改變!因為省有線在香港台插播廣告并不違規,屬于香港電視台落地時和廣東有線簽訂的協議,得到了國家廣電總局批准。
省有線電視台對于轉播香港的電視節目而言,也是屬于有線電視网絡机构在轉播和傳輸節目,它插播商業廣告,卻可以得到國家廣電總局批准,不在嚴禁之列。當然,我們不能由此就說這是個“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禁令。話說回來,對于電視觀眾來說,看“州官”的廣告和還是看“百姓”的廣告,是一樣令人煩惱的!
觀眾關心的是忍受“這种被迫看廣告”的痛苦所得到的收益到哪里去了!江門市人大代表陳艷歡說得好,如果經政府批准可以任意在其他台插播廣告,“它既然已賺取巨額的廣告費,那么取消每戶每月17元的電視費!”這就是核心問題所在。
通過國家廣電總局批准,一個不需要制作節目,卻可以隨意插播廣告的省有線電視台,賺取的巨額廣告費,應該屬于誰?無疑是屬于電視觀眾的!這筆錢應該受到監管,應該用于為廣大有線電視觀眾改善有線電視節目的收視上!
但是,廣東的有線電視台卻硬是實行台、网分离,一方面通過网絡机构把改善有線電視節目的收視效果的成本轉嫁給廣大有線電視觀眾,一方面又通過國家廣電總局批准獨吞了隨意插播廣告的巨額廣告費!面對上海有線電視整体數字轉換不提高月收視費,以辦好收費節目獲取轉換收益的做法,廣東有線電視台不僅獨吞插播廣告費,還要大幅提高月收視費,難道你們就是這樣為廣東人民服務的嗎?
對照省財政廳所列的已經投入50億,發展了1000万戶有線電視用戶的意見,我們要求,在不久重新進行的有線電視數字轉換收費听證會上,能看到對整個廣東、廣州有線電視的投入、收益進行審計的報告。通過听證,一定要讓廣大百姓受益。
(陽光/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