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學安
廣東東莞市給弱勢群体發放“紅包”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截至6月底,已對74151名群眾發放“紅包”7415.1万元。(7月14日《江南晚報》)
社會各界均對東莞市政府“散金万兩”救急的做法報以熱烈掌聲,但筆者以為,救急固然重要,但對于低收入人群來說
,更需要的恐怕還是救貧。因為,從宏觀經濟走勢來看,全球經濟正進入新一輪調整周期,作為新興經濟体的中國經濟也面臨著諸多變數。地處沿海發達地區的制造業城市更面臨經濟結构調整的壓力。在此背景下,人均區區千元的“臨時生活補貼”,對于低收入群体和失去穩定收入來源的居民來說,顯然并非是一個長期有效扶貧幫困好方法。尤其是政府假若不能把扶貧濟困的重點放在提高戶籍居民增加持續收入來源的“造血”功能上,极有可能會不斷加重政府負擔,滋長一些市民一味依賴心理,以至于日后出現“喂奶”容易“斷奶”難的尷尬局面。
鑒于此,与其拿出錢來給低收入者發紅包,倒不如把這筆錢花費在增加就業崗位,促進就業工作方面上來,如建立更多的職業技能培訓中心,低价或免費吸納城市低收入群体學習并掌握一定職業技能,以便其在勞動就業市場上尋找到合适的崗位;又如,設立自主創業扶持机构,在資金、政策、手續、信息、技術指導等方面給予低收入群体中有一定能力的自主創業者一定优惠政策,鼓勵他們自主創業;再如,對于招收錄用低收入群体的企業給予減稅、免稅待遇和土地优惠政策,從而降低用人企業的生產成本,以此促進用人企業招工、用工數量,降低高位徘徊不下的失業率,為解決城市低收入人群就業再就業提供“綠色通道”。
來源:檢察日報
(陽光/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