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瓊
經中央批准,中組部已委托國家統計局從2008年起每年在全國31個省區市以及中央和國家机關、中央企事業單位開展組織工作滿意度民意調查。中組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要通過抽樣調查听取干部群眾意見建議,把選人用人、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等重要工作放在干部群眾面前,接受干部群眾的評价。
開展干部任用民意調查,在一般人感覺“神秘”的選官治吏程序中引入更多的民意評判,顯示了干部工作公開透明的方向。民意評判從衣食住行等民生領域向政治生活領域拓展,也預示著有序政治參与擴大的趨勢。
我們能夠充分地感受民眾對擴大政治參与的期望和渴求。干部任用上几乎任何一點改革,都會引起社會的巨大關注。現實中任何一個腐敗官員的落馬,也無一例外的伴隨著民意的洶涌翻騰。基于這樣的現實要求,以民意為主題,以調查為手段,
擴大民眾在官員前途与命運上的話語權,能夠促使政府与官員行為更為主動地向民眾的意愿靠攏,對民意保持敬畏之心,從而避免權力運行偏离其應有的軌道。
民意調查這一形式雖然起始于西方,但對中國社會而言,它的作用的發揮,應不僅僅局限于商業的需要和民眾對日常生活的感知層面。政治實踐中熟練地運用它來進行權力与民意的對話,以及時得到干部任用和權力運行的意見反饋,這不僅是減少施政成本的有效途徑,更是提高其公正与效率的必然要求。雖然民意調查并不總是表現為對官員強烈的、清晰的、統一的認同,但民眾的集体理性最終會占据主流,從而形成相對客觀和公正的決策參考意見。
干部選拔任用,過去我們講“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其中便有考慮和尊重民意的意思。但缺少科學的量化的測量,民意在政治生活中發揮的作用便比較模糊,很容易被虛置。引入科學民意調查方法,并使之制度化,讓民意更加直觀具体,才有可能將民意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參考。
這次大規模的民意調查樣本量達8万之巨,抽樣范圍遍及從鄉村基層到中央各層級的干部和群眾,每年一次持續進行。并且中組部也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各級組織部門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預民意調查工作的正常進行,以确保統計部門獨立完成民意調查工作。這樣的設計和規定,已經清晰表明中央對此次民意調查科學性和公正性的強烈重視。
民意調查的价值和生命力,就在于它的獨立性和真實性。确保調查的獨立性和真實性,就必須在机制上有不斷完善的考慮,充分考慮民眾的參与意思和接受度、調查机构的确定、樣本的選取、過程和結果的公開等每一個程序和細節,避免任何形式主義,避免任何信息的壟斷,避免任何力量操縱,避免任何利益關聯。只有這樣,民意才能在政治行政領域里有更充分的表達,民意對權力的監督才能穩穩當當地落到實處。
來源:長江日報
(陽光/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