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最近在答复有關委員提案時說,該省從今年起實施“工資倍增計划”等三大計划,建立健全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机制。從2008年開始,全省職工工資每年遞增14%以上,到2012年比2000年工資水平翻兩番,讓職工享受到經濟發展的成果。(6月10日《南方日報》)
在對此振奮之余,還應冷靜全面分析。
比如,這樣一個需要進一步分析和厘清的事實:“14%”的增長是否剔除了物价漲幅?如果沒有,這個年增14%計划的成色,恐怕就要打上不少折扣——我們知道,2007年全年我國居民消費价格(CPI)的漲幅是4.8%,而今年前五個月,這一數字更是高達8.1%。當然,如果确實剔除了物价增長,14%的增長,還是相當可觀的,至少不難實現數字、賬面上的“倍增”。
但接下來,另一個需要進一步分析的問題是:這樣的倍增,能否帶來勞動者收入在國民財富分配格局中地位的根本改觀?很明顯,“工資倍增”不僅是為了倍增的倍增,其更重要的作用還在于,扭轉勞動者收入在國民財富分配中不斷下降、邊緣化的地位,從而真正實現“享受經濟發展成果”,這正如党的十七大報告提出的:要
“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數据顯示,在廣東,2000—2006年間,勞動者報酬占GDP的比率從45.4%降到38.7%,6年降低了6.7個百分點。而与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政府收入快速增長,占GDP比重不斷攀升,据廣東省統計局統計,2006年廣東職工年均工資比上年增長9.4%,而稅收增幅卻高達34.45%。
如何避免和解決這一問題?答案當然很明顯,那就是,將工資倍增与政府收入增長減緩結合起來,換言之,在推行工資倍增計划的同時,輔以适當的政府減稅計划。另一方面,在政府支出方面,同樣大有文章可做。顯而易見,想要職工真正分享經濟發展成果,增收并不是唯一途徑,“節支”同樣十分重要,而要做到這一點,政府的積极作為至關重要——如加大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等民生方面的公共投入。眾所周知,長期以來,政府支出結构不合理——行政成本畸高、公共投入比重過低,正是我國財政的一個顯著弊端。
由此可見,“工資倍增計划”是一項涉及許多方面的系統工程——至少,政府自身的相應配套改革,如公共財政体系的健全完備不可或缺。否則,“工資倍增計划”便難免有淪為畫餅之虞。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