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木華
9日,記者從廣東省政協了解到,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在答复有關的委員提案時說,我省從今年起實施“工資倍增計划”等三大計划,建立健全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机制。從2008年開始,全省職工工資每年遞增14%以上,到2012年比2000年工資水平翻兩番,讓職工享受到經濟發展的成果。(《南方日報》7月10日)
近些年,各地職工的工資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漲,但相對于物价的上漲而言,很多人感覺工資上漲不明顯,甚至明顯感覺到購買力在下降。之所以出現這樣的問題,筆者以為,除了工資上漲存在著行業和地區性的差异之外,我們的工資上漲還存在著“單邊突進”的問題。
平抑物价,分享經濟發展成果是一個系統工程,而我們一些部門制定的“工資倍增計划”實際上往往只惠及了一部分人,從廣東省的“工資倍增計划”來看,受惠人群是“職工”,什么是“職工”?《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對“職工”法律定義:“是指与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勞動者,包括企業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人以及外籍員工等全体人員。”——換言之,職工應該是包括國有企事業單位以及私營企業在內的所有勞動者,這里面且不說農民被排除在外,即使是原為“題中之意”的“非國有企業”的勞動者,實際上也被排除在外。
現實生活中的“工資上漲”,往往只針對于國家企事業單位,這點筆者深有体會,近几年的几次加工資,筆者所在的醫院就沒有完全按規定加,原因是領導認為醫院不屬于純粹的國家企事業單位(只享受部分財政撥款),因此,問題就來了,公務員以及國有壟斷企業的工資越來越高,他們越來越能享受到經濟發展的成果,而除此之外的勞動者,和公務員及國有壟斷企業的工資差距越來越大,怎么平抑這個差距,農民只有上調農產品价格,非國有企業只有提高產品价格,物价隨著工資的上漲進一步“聯動上漲”,而公務員和國有壟斷企業職工畢竟只是勞動者中的一少部分,而大部分的勞動者,往往會感到難以承受物价上漲帶來的壓力。
這么說,并非意味著工資上漲不好,而是說,工資上漲既然初衷是為了讓國民享受經濟發展成果,那么就不能只針對少數人,也許,對于公務員和國家企事業單位進行漲薪,在操作上會比對于其他勞動者漲薪,會更容易操作,但不能因為好操作,而率先為這部分人漲工資,從收入差距上來說,公務員、國家企事業單位職工的工資漲幅實際上可以稍微降低,而對于其他勞動者,國家應該從各种補貼或其它优惠政策上予以平衡,否則,“單邊突進”的工資倍增,難以讓國民普遍享受到經濟發展的成果,反而會進一步拉大勞動者之間的收入差距。
工資倍增計划雖好,但前提必須是針對國內(或省內)所有的勞動者,而不能只針對或只重點針對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工,不大力解決工資倍增計划的惠及人群,那么,美好的工資倍增計划,對于大多數勞動者而言,終究不過只有“觀賞性”。
(編輯: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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