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羽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最近在答复有關委員提案時說,該省從今年起實施“工資倍增計划”等三大計划,建立健全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机制。從2008年開始,全省職工工資每年遞增14%以上,到2012年比2000年工資水平翻兩番,讓職工享受到經濟發展的成果。(6月10日《南方日報》)
在市場經濟初期,通過稅收等方
式將財富集中到國家手中,有利于實現經濟發展的重點化,但是當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后,需要讓普通勞動者獲得經濟發展的紅利,分享社會進步的成果,才能實現實行市場經濟的真正目的,也才能促進市場經濟的良性發展。但事實是,勞動者的工資增長卻慢于稅收的增加:2006年廣東職工年平均工資比上年增長速度9.4%,而稅收增幅卻高達34.45%。而此次廣東省實施的“工資倍增計划”,當然令人振奮。
按理說,這個計划可以給勞動者帶來可預期的工資增長,勞動者應該對此拍手稱快才是。但看看輿論對“工資倍增計划”的評价,就會發現,很多人對此卻并不感興趣,為何一個可以實現勞動者權益的好計划卻會遭到他們的調侃呢?其實,對一個事物有不同的理解很正常,因為每一個觀察者的觀察角度和价值觀念未必完全相同。勞動者對
“工資倍增計划”不抱希望,顯然也是一种選擇性理解的結果。可問題是,為何勞動者會對旨在維護自己權益的“工資倍增計划”選擇性理解呢?如果我們明白事實是判斷的依据,就應該知道是一些政策的選擇性執行造成了人們選擇性的理解。
比如,此前實行的《勞動合同法》,雖然對勞動者的權益作出了詳細而周全的保障,但現實情形卻是,勞方的權益有時還會屈服于資方的意愿。
同樣,人們怀疑“工資倍增計划”是否也會選擇性執行:所謂工資必須每年增14%以上的職工,只是部分職工,所謂計划的執行者只是有能力的單位和企業。雖然,“工資倍增計划”還未實施,我們對其效果不得而知。但從目前“工資倍增計划”闡釋來看,人們對其進行選擇性理解還是難免的,因為人們并未看到其如何執行的細則。
人們的認知源于長期的實踐与經驗的總結,所以想一下扭轉人們對“工資倍增計划”的選擇性理解有難度。對于政策的制定和執行者來說,更重要的是對政策的有力執行。只有將政策的效果發揮至最大,讓政策由理念變成硬約束,人們才能重塑對政策的信心,自覺地回避對政策的選擇性解讀。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