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則楚
報載,在前天省政協召開的專題座談會上,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直言廣東公路已進入“建設-無止境收費-永遠還不清債務”的怪圈。
交通廳和財政廳都指出,截至2006年底我省公路建設債務達2000多億,其中政府負債772億,政府還貸收費站債務696億,而當年的通行費收入約65億,扣除水利基金、小中修保養等專項支
出和管理費后用于還貸的資金只有33億,連還利息都困難,加上超載給公路帶來的高達几十個億的路產損失,債務就變得永遠還不清了。大家都認為收費公路体制面臨深層次改革。而要改革,就必須弄清楚廣東公路建設為什么會陷入這樣一個怪圈。
首先,我們必須明确,公路屬于政府必須用稅收來提供給社會的公共產品,如果財政沒有能力建設,需要舉債貸款修建的話,那它屬于政府舉債。這是非經營性的路橋的性質。而經營性路橋則是在政府許可的收費期內,由企業投資建設、經營以獲得利潤。綜觀歷史和世界,公路、鐵路的修建、經營權歷來是國家的主權之一,侵略者往往要分享這個權利以獲得暴利,怎么會有虧損到還不起債的怪事呢?
事實上,所有這些路橋,在國務院沒有制定相關規章,明确收費路橋的經營期前,沒有哪個部門或企業會認為有這樣一個還不起債的怪圈,甚至對一些效益好的收費路橋,千方百計地轉變經營性質,引入少量外資,盡可能延長收費期以獲得暴利。
關鍵是投資效益!還不起債是由于所修建的路橋并非那么迫切需要,但出于拉動經濟,獲得投資效益,一些效益不好或暫時不好的路橋項目,還是不顧效益投資建設了!
其次,各地收取通行費后,往往挪用到其他地方,就是不用于還貸,致使債務越積越重。
再有,各地收取通行費后,往往加大收費成本,大量用于改善收費路橋公司的職工生活,你沒看到廣惠高速路邊非常現代化的職工住宅嗎?就報告所說,65億里只有33億能夠用于還貸,可見收費成本高達50%,這合理嗎?
綜上所述,要走出這個怪圈,當然首先要恢复公路作為公共產品的性質,加大財政對公路建設的投入。其次是認真做好路橋投資的經濟分析,注意投資的時間价值,注意路橋的融資成本,抓住投資公路建設的時机,盡快使建好的路橋發揮良好的效益;最后是加強對通行費使用的監督,限制收費成本,堅持主要用于還貸。而所有這一切,都需要推進收費站收費情況的公開化。
這种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專題座談,我們希望有非直接利益的仲裁,希望有獨立的審計,才可以通過相互的博弈,來規范我省的路橋收費。(作者系廣東省政府參事)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