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云鵬
在開封市的舊城改造中,為了推進拆遷速度,開封市讓公職人員一律停職停薪做親屬的動遷工作。該市國土局房屋拆遷管理處表示,讓職工停職回家動遷,“全市都這樣,什么時候親屬簽字同意拆遷,(公職人員)什么時候才能上班”(据7月4日《新京報》)。
一律停職停薪,讓職工回家動遷,什么時候親屬簽字同意拆遷,什么時候才能回單位上班。其實這只是半句話,它的深層引伸含義在于:如果你的親屬不同意簽字拆遷,那就得自砸飯碗,別再回單位上班了。這种沒有法律依据的做法,比利用國家暴力机器或黑社會勢力進行動遷更陰損、更殘酷,是一种徹頭徹尾的隱性暴力動遷。
其實,這場隱性暴力動遷,實質是以政府行為為主体的權力運作,是一种橫向力促、縱向重壓的公權力強勢暴力督戰。不論是否愿意,只要你還想保留住飯碗,就得必須服從。開封市衛生局就曾于5月30日下發通知,要求從自6月2日起,各單位涉及拆遷的公職人員一律停薪停職,全部脫產回家做工作。而開封市國土局房屋拆遷管理處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讓職工停職回家動遷的不止醫院,“全市都這樣。什么時候親屬簽字同意拆遷,(公職人員)什么時候才能上班。”已經對几名公職人員實行停薪停職,“同意拆遷了再發(工資)”的開封市第二人民醫院負責人表示,院方也不想讓職工停職,但“從市里到區里,區里到衛生局,衛生局到醫院,(命令)一級一級往下壓,作為市級醫院,理解要執行,不理解也要執行。”這也再次印證了“公權力演化為暴力,社會上沒有幸存者”這一結論。
而來自河南省政府信息网的報道,則對這場政府隱性暴力作了進一步佐證。6月14日,開封市召開拆遷工作第4次專題會議,市長周以忠在會上強調,要把重點解決拆遷項目中的單位戶和公職人員戶的拆遷問題作為突破口,相關單位戶、公職人員戶要在拆遷工作中起帶頭作用。“各單位确保6月20日之前完成應承擔的公職人員戶的拆遷工作,7月10日前完成拆遷任務”。對周市長這番話,人們可以做出多种解讀,但至少有一點是共同的:先拿公職人員開刀。
毋庸置疑,為了城市建設發展需要,作為國家公職人員,需要有大局意識,需要有較高覺悟,也需要做出一定的犧牲。但是,我們可以提倡公職人員講道德、做奉獻,卻不能強求他們以及他們的家庭親屬必須全部放棄個人利益,不允許搞惟道德義務論,否則就會造成對更多居民切身利益的傷害,反過來也無助于社會道德建設。這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由于道德賞罰通常表現為一种精神行為,尤其是長期受“道德只講義務不講權利”的錯誤思潮影響,道德回報問題經常被忽視或回避,政府組織在處理与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事情中,往往是“重道德、輕法規”,“重義務、輕權利”,動輒侵害群眾的切身利益,這种傾向值得各級政府和領導同志高度警惕。
馬克思曾深刻地指出:“沒有無義務的權力,也沒有無權力的義務。”“人們為之奮斗所爭取的一切,都与利益有關。”鄧小平同志也曾一針見血地指出:“如果只講犧牲奉獻精神,不講物質利益,就是唯心論。”可見,道德義務也不能例外,必須与相應的權利相聯系,二者不能背离。可以說,沒有物質利益驅動,社會就不可能有道德這棵“常青樹”。不可否認,道德确實是以盡義務為特征,但一個人履行某种道德義務,不以謀取權利為目的,這只能證明他個人思想境界的高尚,而政府組織卻沒有任何理由就此推斷他們要理所當然地放棄權利,只讓馬儿跑又不讓馬儿吃草是不行的。“乖孩子”沒奶吃,“鬧夜的孩子”奶不斷;好人難當,坏人吃香;老實人到處碰壁,被人恥笑,虛偽的人左右逢緣,倍受擁戴,這是社會道德領域极大的不公,是對道德的褻瀆。至于為了免受“株連”,甚至有人与父母脫离關系,更是對社會誠信与和諧家庭建設的嚴重摧殘。
同時,對公職人員實行停薪停職,“同意拆遷了再發(工資)”的做法,壓根儿就沒有法律依据。責任自負、反對株連是現代法律的基本精神,而“株連動遷”這一土政策正是對法律的藐視和踐踏。事實上,動遷居民之所以不簽字同意動遷,并非過分要求,也不是無理取鬧,而是由于涉及拆遷地塊每平方米不到1000元的補償与開封目前3000元左右的房价相差甚大,讓群眾心理上難以平衡。在這种情況下,再以“株連”其公職親屬的做法相要挾,顯然會在深層次上損傷其利益,弄不好就會激怒群眾情緒,引發更大的矛盾和沖突,不利社會的和諧穩定。
動遷有法,動遷須依法,當事雙方都要嚴格依法行事。既然“株連動遷”悖离社會道德,違背法治精神,并被人民群眾所強烈反對,那還是盡快讓它壽終正寢吧。
(編輯:蒙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