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天濃茶
7月3日,黃華華省長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討論通過了《廣東省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和《廣東省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其中規定,行政首長在公眾場合言行不當,嚴重者可被建議免職。(新快報訊)
自古以來,對官員的言行的規范,只是用官德
來規范。“官有兩口”,就是對官員言行不受剛性限制的諷刺。現在,廣東省政府就出台了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對規范首長言行來了硬措施,百姓一時拍手稱好。規范官員言行為什么不能來硬的?廣東省政府就做到了。
官員言行當為天下范。“一個聲譽的寶塔,不能用別人的吹捧來建造,只能用受人依賴的言行來筑壘。”這句格言不僅是對為人處世的要求,同樣是對官員從政的警示。為官者的一言一行,都需要慎重。自古以來,人們對官員的言行要求是很高的,所謂“行端表正”、“言行一致”、“上行下效”,都對官員的言行進行著無形的約束。因為官員的言行,直接影響重大決策的成敗,影響各級政府的威信,更會影響一個時期的社會風气。特別是作為官員權力中心代表的行政首長,其言行產生的影響就更加深遠。因此,對行政首長言行提出嚴格要求,是官員樹立形象的要求,也是民眾對官員的期望。然而,道德的約束是軟繩子,法規的約束才是“硬”規范,人民群眾就盼望對官員的言行,“來硬
的”。
《廣東省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對所屬各部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職責,或者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在公眾場合的言行不适當造成重大失誤或不良社會影響的行為,將追究行政首長責任,責任追究方式主要包括:責令限期整改、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責令公開道歉、通報批評、責令辭職、建議免職。這就表明,在廣東省各級政府部門中的官員,不能想說什么就說什么,不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所有的言行都要負起責任,所謂的“官有兩口”、“拍腦袋決策”都是絕不允許的。因為,如果言行不适當造成重大失誤或不良社會影響,是要追究責任的,是要在硬規定面前“碰硬破皮”的。所以,來了“硬”的,官員言行受到規范,依法行政得到推動,廣東更有希望!
官風正則民風淳。行政首長的言行都受到剛性的約束,普通官員的風气就能更加良好。但是,法規只是法規,還要看貫徹落實。現在,廣東省官員問責的制度已經出來了,人民群眾于是拭目以待,看著我們怎樣執行。一是要全面貫徹。制度一經出台,要迅速傳達貫徹到各級干部,讓他們知法守紀,自覺遵守兩個《辦法》,自覺做言行一致、勤政愛民的好官員。二是要加強監督。要通過監察部門、听證制度、新聞輿論、网絡互動等方式,使官員的一言一行都公開透明、接受監督。三是要從嚴落實。如果有哪個官員視兩個《辦法》為儿戲,講話不負責任,做事不注重效果,行政監察部門就要從嚴處置,以儆效尤。這樣,硬措施才會真正硬起來,各級政府部門才會保持良好的風气。
細流從江河以入海,人民從官員而守法。現在,廣東省政府的兩個《辦法》,依法治官,“來硬的”規范官員的言行。我們相信,依法治省也將順應大流,順利推進。一個法治廣東,必然呈現在我們面前。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