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志堅
据《現代漢語詞典》解釋,“走穴”是指“演員為了撈外快而私自外出演出”。顯然,“走穴”是一种無紀律的謀利行為,早已為社會所詬病。而時下,在官場上也出現了一种“走穴”現象,其危害更大。
《瞭望》新聞周刊調查發現,目前政府官員參加商業活動的現象比較普遍。接受采訪的多位專家認為,在市場經濟
條件下,官員“有償”出席企業的商業活動,不但可能攪扰市場秩序,也极易滋生腐敗,應完全禁止官員以個人名義或擅自打著政府旗號參加企業這類商業活動。(7月2日新華网)
官員熱衷于出席各种商業活動,這已是官場“潛規則”或公開的秘密,譬如新產品發布會、慶典、展示會、洽談會、剪彩、揭幕、首發式等等商業活動,往往都能見到官員“正襟危坐”的身影。而探析官員的出場,其實潛存著諸多的利益關系,屬于典型的“走穴”現象。
据業內人士介紹,一般企業搞商業活動,請來造勢的人主要有兩類,一類是明星大腕,另一類就是政府官員,事實上企業更樂意請政府官員,有門路的請在職官員,缺少門路的就請退休官員。如此,某些實權官員成了企業商業活動的“香餑餑”,頻頻露臉也就不足為怪。
當然,天上不會平白無故地掉餡餅。從掌握社會主要資源分配權角度看,企業需要通過掌有分配大權的官員來“分享”社會資源創造財富,邀請官員出場無非就是想借官員的特殊身份,抬高企業信譽度和產品的知名度。而作為社會公權的掌控者,官員出場往往讓商業行為涂上了政府色彩,無形地拿政府的公信力為企業做了“活廣告”。
“剪刀一抬,紅包拿來”。當官員參加企業的商業活動成為“有償”時,其出場費的隱蔽性和欺騙性,使得官商關系成了一种隱蔽的雙向選擇,媯變為了赤裸裸的利益關系,說得直接點就是相互利用,我出錢你當“托儿”,公權逐漸私化為一种謀利的工具。
無疑,在這种“走穴”中,披著“合理”外衣下的錢權交易成了官員出場最主要的特征,不少官員收之心安理得,視之為人之常情。殊不知,這种“合情合理”的外表遮掩下就是腐敗跡象,這從許多倒下官員的案例中已得到了明證。同時,其破坏著社會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重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因此,對官員“走穴”愈演愈烈現象,我們必須從預防和懲治腐敗的角度來提高認識,嚴格制度約束,強化社會監督,确保官員商業性不涉足、公益性少插足,公權公用。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