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林林
因侵犯出版社專有著作權,湖南某專修學院被推向法庭。6月24日,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宣判:被告方賠償清華大學出版社、電子工業出版社經濟損失29772元;兩案受理費和郵政專遞費均由該學院承擔。(三湘都市報6月25日)
据悉,這所學院先后為學生征訂、發行盜版教材《photoshop7.0中文版入門与提高
》、《中文flashmx案例教程》等880本。經新聞出版部門鑒定,确認均為盜印的非法出版物。
學校公開為學生統一征訂盜版教材,究竟是相關人員不辨真偽所致?還是存在其他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据我分析,個中原因不外有三。
一是不法書商無孔不入。非法印刷、發行盜版教材,由于成本相對較低,存在著巨大的利潤空間。所以,不少見錢眼開的無良書商,不惜托關系,找門路,死死盯住某些學校不放,弄得校方“不看僧面,看佛面”,無形中鑽進書商設下的陷阱。
二是學校為高額回扣所惑。征訂盜版教材打三折或四折,早己是公開的秘密。而一些學校卻照原价向學生收取書籍費,其中的“創收”份額有多大,是可想而知的。這筆錢有的變成了教師“福利”,有的則悉數落入了個人腰包。
三是教輔采購机制不透明。眼下,同一區域的學校使用哪個版本的主科教材,多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与學校協商決定,并通過公開招標确定教材价格与所需數量。但對推介、征訂教輔書籍,基本上由學校說了算。如此一來,為利益所驅的暗箱操作也就在所難免。
所以我認為,對學校為學生征訂盜版教材不能一賠了之,而應該以此為契机,力求做到三管齊下:一方面,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在強化相關制度的前提下,重申學校不得擅作主張,誘導、強迫學生征訂教輔書籍;另一方面,新聞出版主管部門應該加大打擊盜版的力度,使不法書商無隙可乘。此外,紀檢、監察部門則當從嚴查處教材征訂過程中存在的腐敗行為。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