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隆平
“其實沒有什么,當時眼看房子要塌了,那些小弟弟、小妹妹很危險,要救他們!”這是汶川大地震中涌現出來的小英雄之一,四川安縣桑棗鎮第一小學干柏村教學點六年級的13歲學生黃霖,在面對記者采訪時說的話(詳見6月24日《人民日報》)。
汶川地震感動了國人,感動了世界,這其中就
有這些小英雄的事跡。比如感動千万人的“最美微笑女孩”、“可樂男孩”、面對死神仍在廢墟中讀書的堅強女孩……他們甚至成為了災難面前讓我們堅強的理由和動力,成為了讓一些人汗顏和慚愧的“照妖鏡”、成為了我們中華民族的精神脊梁。他們無可置辯地要成為我們民族的驕傲!
然而,畢竟他們還是小孩,一個個未滿16周歲的小孩。他們理應受到成人的保護,理應享受“大樹下的陰涼”。正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條所規定的,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与權等權利。國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优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一個民族不能沒有高尚,就是不能沒有英雄。但是,英雄不能是未成年,否則,民族的价值取向就會發生問題,民族的接替就會發生問題。
但我不是否定在災難中未成年可以“見死不救”,不是否定冒死救人的小英雄就不應該被宣傳,而是在這种過多的宣傳中,有多少“默默逃避責任的人”為此感到汗顏和慚愧,有多少人會從此樹立起一個“拔刀相助、兩肋插刀”的英雄意識——但我不希望未成年人會如此去做,甚至奮不顧身。
回過頭來看這些個小英雄,我們似乎還能發覺到一點點什么,這可能會讓很多人不高興,不愉快。比如黃霖所在的學校——當時,黃霖正在學前班教室外幫助老師查看小朋友們的午休情況。試問,被黃霖代替的老師干什么去了,當地震發生時,他是否意識到自己是值日老師了,是否從某個地方赶到他值班的崗位上去了?
可惜的是,我們沒有看到報道中提及這位值班老師在地震發生那一刻,這位老師去干什么了。救人的事本應該是值班老師的事,然而,在災難時刻卻是由黃霖來承擔了。這是一种錯誤的責任承擔!
宣傳黃霖,我不否定,可是如果因此不追究逃避責任的老師,那對于宣傳本身來說就是一种遺憾,就是一個逃避問題的扭曲的价值傳播。在此,我僅愿黃霖成為英雄之后,仍然會有一個安靜而祥和的成長環境。也祈愿黃霖會讓那些被代替的值班老師醒悟,那些在災難面前只顧自己而不顧他人的成人會從此醒悟——英雄所為,不該是他們,而是自己!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