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永琪
中國工程院第九次院士大會,將審議和表決新修訂的《中國工程院章程》第四條“院士標准和條件”,其中增加了“品行端正”的表述。(6月24日中國青年報)
中國工程院和中國科學院學部,是國家在工程和科學技術方面的最高咨詢机构。院士們帶領全國科技界人士積极主動參与決策咨詢,為國家宏觀決
策提供科學依据,推進了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對于院士的重要作用,人們有目共睹,不會產生任何怀疑,院士在民眾的心目中,已經成為最受尊重的群体之一。
然而,院士不止是工程科技的開路先鋒,也應是科學道德和社會道德的典范,需要德才兼備。特別是在社會存在浮躁心理和急功近利思想的情況下,社會對院士群体的科學道德更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但是,正如人類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一樣,社會不良風气對院士的科學道德影響也客觀存在,一些院士學術腐敗、品行不端等行為已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有的院士疏于對學生和助手的管理,甚至貪天功為己有,搞職務侵占。有的院士候選人的申報材料因夸大成績而受到質疑,与科學道德和社會道德相差甚遠。
在這一背景下,將要審議和表決新修訂的《中國工程院章程》第四條“院士標准和條件”中,增加了“品行端正”的表述,顯然切中時弊,很有針對性。有了“品行端正”這條硬規定,等于向擬跨院士大門的候選人增設了一道不低的門檻。有了這道門檻,并能嚴格執行,那些才高德寡,品行不端的申報者就會望而卻步,掂量再三。若想順利跨過“品行端正”的門檻,就必須提前改掉身上的“臭毛病”,才能通過入門關。
但是,提升院士形象不能“一條腿走路”,需要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光有入門的“三堂會審”,“品行端正”擋道還不夠,還必須像公務員一樣,建立院士退出机制。對于那些跨入院士大門后,放松對自己的品行要求,不再重視自身道德修養和道德建設,以致做出“品行不端”事情的,要給予高度關注。輕者批評教育,重者僅靠批評教育已無法抵消其不良影響的,應該通過擬定的制度,讓其退出院士隊伍,不再享有院士頭銜。這樣才有利于提升院士隊伍的整体形象,也才能在學界產生出強烈的震懾力。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