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林林
6月23日上午,佛山市、禪城區檢察院聯合在當地百花廣場擺攤設點,開展“舉報宣傳周”活動,接受市民上街舉報貪污腐敗。在活動現場,工作人員向市民派發宣傳資料,展覽宣傳圖片,吸引了不少群眾前往觀展、咨詢和舉報。
(《佛山日報》6月24日)
佛山檢方當天接受了多少群眾舉報?報道雖然沒說,但据我
估計,肯定不會太多。你想啊,大庭廣眾之中,誰敢大聲嚷嚷,“咱要舉報××局長,還有××書記”,言畢,便像京劇《紅燈記》里的李玉和怒斥小鬼子那樣,當場歷數某貪官的种种劣跡?當然,這樣的反腐英雄不能說沒有,只是現實中畢竟見得不多。個中原因很簡單,在懲治和預防腐敗体系、民主監督机制尚處“不斷完善”的當下,一般群眾与貪官“斗法”,仍然處于某种弱勢地位。在舉報過程中,當事人稍有不慎,一旦走露風聲,就存在“送肉上砧板”,反被潛伏著的貪官打擊報复,甚至弄得家破人亡的可能。所以,通常情況下,檢察机關擺攤接受舉報,頂多只能在造勢方面“以壯聲色”,很難發現、接獲重大涉貪線索,更休言對貪官產生什么震懾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同一天,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開展密室舉報腐敗活動,近百名群眾到保密性极強的指定場所,或到他們自行預約的相關地點,向當地檢方提供了不少反腐線索。而且,如有必要,檢方還承諾對舉報人進行貼身護衛。(重慶晚報6月24日》)表面看來,重慶檢方這一切實保護舉報人人身安全的做法,沒有佛山方面公開“擺攤”那么轟轟烈烈,但在實際收效上,恐怕是后者無法与之相比的。
“舉報宣傳周”活動開展已有數年。遺憾的是,不少檢察机關迄今熱衷于場面上的“熱鬧”,從形式到內容基本上沒有任何創新。結果,盡管在宣傳陣勢上年胜一年,但在接受舉報方面卻一如既往,收效甚微。所以我以為,重慶檢方推出的“密室接受舉報”制度,值得各地檢察机關認真借鑒。
(編輯: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