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曉娟是江油市公安局的一名普通民警。地震發生后,她將自己才6個月大、需要母乳喂養的孩子送到鄉下,交給父母照料,自己卻踏上抗震救災一線,為北川、平武那些嗷嗷待哺的受災嬰儿喂奶。她的事跡被廣為傳頌,并先后被公安部和中組部授予二級英模和优秀共產党員。网友們送給她一個親切的稱呼——“警察媽媽”。日前,江
油市又破格提拔蔣曉娟為公安局副政委。
蔣曉娟的事跡無疑是令人感動、值得敬佩的。但是把做好事与破格提干聯系起來是否妥當、是否符合干部培養适用制度,還值得商榷。提拔使用干部,我們歷來的原則是德才兼備,德是前提,才是必備條件,二者缺一不可。最近流行了一句提法叫“不能讓老實人吃虧”;“老實”也就是所說的“德”,蔣曉娟無疑是屬于這种“老實人”。但我的理解,所謂“不能讓老實人吃虧”,是指不要“虧了”那些具有才干和能力,因為作風正派而不擅長或不屑于跑官要官的人。所以說,提干的條件絕不可以只注重“老實”的內涵。
當然,蔣曉娟或許也是一位德才兼備的干部,組織上提拔為其為副政委,不僅僅是考慮了她的“老實”。但是,我們听到的情況卻是:“她的事跡被廣為傳頌,并先后被公安部和中組部授予二級英模和优秀共產党員。网友們送給她一個親切的稱呼——‘警察媽媽’。日前,江油市又破格提拔蔣曉娟為公安局副政委。”如果同時將蔣曉娟的日常工作能力介紹一些,作為這次提拔的另一個條件,豈不是更讓人心悅誠服?不能否認“火線提拔”這种特殊机制,但模范事跡作為唯一的提拔標准或許失去了這种机制的意義。
我的意思是,善良的歸善良,模范的歸模范,組織選拔原則的還要歸于組織原則。把“善良”、“模范”同干部提拔聯系在一起,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不講原則的表現。
(編輯: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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